正泰状告施耐德专利侵权
2007-04-27 10:38:12 来源: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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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昔日曾是十年合作谈判伙伴,今日对簿公堂提起三亿赔偿诉讼――正泰状告施耐德专利侵权
本报记者 尤成勇
昨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一场关于专利侵权的讼诉案开庭,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我市电气行业“领头羊”――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专利权纠纷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三亿多元的巨额赔偿诉求
昨天上午9时许,原告正泰公司就其拥有的专利权,向被告经销商宁波斯达电气公司乐清分公司、被告生产商施耐德(天津)公司,提起3.3亿多元赔偿诉求。
原告认为,正泰早在1999年就获得实用新型的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专利证书。施耐德(天津)公司生产的C65系列型号的小型断路器已落入其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犯其专利权。两被告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侵权制造与销售,给正泰造成巨额损失。除向施耐德公司提起巨额索赔外,正泰同时向销售商斯达公司提出50万元索赔。
被告施耐德公司辩称,正泰公司专利不具有专利性,是无效专利,施耐德公司是在获得申请在先的专利合法授权基础上进行生产。涉案专利所披露的技术方案,早已在国内外公开,成为公知技术。由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对成本进行审计,未能确定产品利润,不能作为确定赔偿的依据。
昨天上下午的两场庭审,法院未给出判决结果,庭审今天还将继续。
双方曾有五场官司的较量
昨天的对簿公堂,已是双方的第六次交手。
正泰集团的《外资并购和专利壁垒压力下民族品牌面临生存挑战》一文,这样记录下了正泰与施耐德的五场官司:
1999年5月11日,施耐德在北京法院起诉正泰,直到2003年12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正泰侵权行为不成立;
2005年3月,施耐德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起诉正泰侵权,正泰向法院提出不侵权的答辩意见。随后正泰向德国联邦法院和欧洲专利法院反诉施耐德专利无效;
2005年11月,施耐德在意大利威尼斯起诉正泰专利侵权,正泰向法院提出不侵权的答辩意见,施耐德随后主动撤诉;
2006年3月,施耐德在法国巴黎起诉正泰3项专利侵权,正泰在当地法院所要求的期限内提出了不侵权的陈述意见后,施耐德主动要求法院撤消了对其中两项产品的禁令;
2006年8月1日,正泰就施耐德(天津)公司生产的C65小型断路器侵犯正泰专利权,向法院提出诉讼。施耐德于当月下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申请,复审委于12月份进行口头审理。
昔日经历过十年合作谈判
如今对簿公堂针锋相对的对手,昔日却有着过长达十年合作谈判的经历。
1995年进驻中国的施耐德,像其他跨国公司一样,近十几年间,已成功并购了梅兰日兰、美商实快电力、TE电器和欧洲配电业第二大巨头Lexel等国际著名企业,其技术竞争实力飞速提升,在中国并购、合资了17家企业。
去年12月17日,施耐德电气和我市德力西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而施耐德最早找的合资伙伴却是正泰。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曾在不同的场合讲述了这样的事情:1994年,施耐德希望以现金方式收购正泰80%的股份,被南存辉拒绝;5年后,施耐德又提出控股正泰集团51%的股份,同样被南存辉拒绝;再过5年后,施耐德把门槛降低到各占50%的方式合资,结果仍然遭到南存辉拒绝。
合作不成,反成冤家。这场专利侵权的纠纷到底将以何种结果收场,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尤成勇
昨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一场关于专利侵权的讼诉案开庭,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我市电气行业“领头羊”――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专利权纠纷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三亿多元的巨额赔偿诉求
昨天上午9时许,原告正泰公司就其拥有的专利权,向被告经销商宁波斯达电气公司乐清分公司、被告生产商施耐德(天津)公司,提起3.3亿多元赔偿诉求。
原告认为,正泰早在1999年就获得实用新型的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专利证书。施耐德(天津)公司生产的C65系列型号的小型断路器已落入其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犯其专利权。两被告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侵权制造与销售,给正泰造成巨额损失。除向施耐德公司提起巨额索赔外,正泰同时向销售商斯达公司提出50万元索赔。
被告施耐德公司辩称,正泰公司专利不具有专利性,是无效专利,施耐德公司是在获得申请在先的专利合法授权基础上进行生产。涉案专利所披露的技术方案,早已在国内外公开,成为公知技术。由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对成本进行审计,未能确定产品利润,不能作为确定赔偿的依据。
昨天上下午的两场庭审,法院未给出判决结果,庭审今天还将继续。
双方曾有五场官司的较量
昨天的对簿公堂,已是双方的第六次交手。
正泰集团的《外资并购和专利壁垒压力下民族品牌面临生存挑战》一文,这样记录下了正泰与施耐德的五场官司:
1999年5月11日,施耐德在北京法院起诉正泰,直到2003年12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正泰侵权行为不成立;
2005年3月,施耐德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起诉正泰侵权,正泰向法院提出不侵权的答辩意见。随后正泰向德国联邦法院和欧洲专利法院反诉施耐德专利无效;
2005年11月,施耐德在意大利威尼斯起诉正泰专利侵权,正泰向法院提出不侵权的答辩意见,施耐德随后主动撤诉;
2006年3月,施耐德在法国巴黎起诉正泰3项专利侵权,正泰在当地法院所要求的期限内提出了不侵权的陈述意见后,施耐德主动要求法院撤消了对其中两项产品的禁令;
2006年8月1日,正泰就施耐德(天津)公司生产的C65小型断路器侵犯正泰专利权,向法院提出诉讼。施耐德于当月下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申请,复审委于12月份进行口头审理。
昔日经历过十年合作谈判
如今对簿公堂针锋相对的对手,昔日却有着过长达十年合作谈判的经历。
1995年进驻中国的施耐德,像其他跨国公司一样,近十几年间,已成功并购了梅兰日兰、美商实快电力、TE电器和欧洲配电业第二大巨头Lexel等国际著名企业,其技术竞争实力飞速提升,在中国并购、合资了17家企业。
去年12月17日,施耐德电气和我市德力西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而施耐德最早找的合资伙伴却是正泰。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曾在不同的场合讲述了这样的事情:1994年,施耐德希望以现金方式收购正泰80%的股份,被南存辉拒绝;5年后,施耐德又提出控股正泰集团51%的股份,同样被南存辉拒绝;再过5年后,施耐德把门槛降低到各占50%的方式合资,结果仍然遭到南存辉拒绝。
合作不成,反成冤家。这场专利侵权的纠纷到底将以何种结果收场,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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