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新能源开发 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前景论坛实录
2006-08-01 10:19:47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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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由中国国际关系学会与山东省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东亚投资论坛于2006年7月29日至30日在中国・山东・威海召开,新浪财经独家进行图文报道。以下为“投资绿色GDP――东亚新能源开发、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前景”论坛直播实录。
投资绿色GDP――东亚新能源开发、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前景
主持人 江瑞平: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们现在开始进入第三个分会场,这个分会探讨的话题是“投资绿色GDP――东亚新能源开发、节能环保产业的投资前景”。我首先隆重的介绍参加这个分会场发言的几位著名的领导、企业家和学者。第一位是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先生,咱们表示欢迎。第二位是中国环保总局国家司的司长徐庆华先生。第三位是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黑木昭弘先生。第四位是安塞乐中国区副总裁方玮女士。第五位是远大空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张跃先生。第六位是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鸣先生。第七位是北京绿创集团总裁姜鹏明先生。第八位是德国技术合作公司项目主任约克.莫扎特罗先生。第九位是英美矿业集团北京代表处高级项目经理吉姆.布鲁克先生。
在70年代中期和80年代初期经历过两次石油危机,都带来了严重的经济衰退,目前可以说在我个人看来,正经历着第三次石油危机,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石油价格的急剧攀升,从2004年开始,今年上半年的平均数是66.9美元,在7月14号达到了78.4美元一桶,可以说很快就逼近80美元了。这种情况之下,对全球经济尤其是对石油消费、石油进口都非常快的东亚经济,造成的影响可能是更加剧烈的,我们必须予以高度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探讨能源领域,包括能源领域的投资合作可能成了一个当务之急,不是一个一般的问题。与此同时在2005年还有另外一种评价,2005年是全球的自然灾害年,为什么这样讲?2005年自然灾害全球集中爆发,东亚是最严重的地区,就需要我们高度的关注经济的持续快速的增长,另外一方面也要更加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在环境保护的方面,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特点,在东亚也是如此。我们希望通过这种讨论,让我们大家尤其是企业界高度的关注环境保护问题,让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下面进入我们的第一位嘉宾精彩的演讲,我们有请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先生。
徐锭明:
到现在我才知道给我七分钟的时间,非常感谢这七分钟,但是我也很难就在这七分钟把我的想法给大家讲清楚,按照会议组织的要求,我要讲《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源问题。我只能演示一下大致的概念,我希望互动,讨论非常高兴,先生们、朋友们、女士们可以提各种各样的问题,我都可以来回答。
首先我要转达一下我们今天要讨论可再生能源,有要了解政府最高领导关于可再生能源的指示。胡锦涛同志在去年5月7号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发来了贺信,联合国安南先生也发来了贺信。胡主席在贺信里面代表中国政府表达了中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基本观念。随着经济的发展,如果环境和能源问题不得已解决,不仅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难以实现,而且人生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可再生能源丰富、清洁、可永续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应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总理温家宝先生关于可再生能源也有重要的指示,温家宝先生讲了三个重要,他说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战略替代能源,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有重要作用。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要战略措施。胡锦涛主席讲了两个必由之路,总理讲了三个重要,我想这就是中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基本观点。
《可再生能源法》非常重要,因为中国政府要建设一个法制政府,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没有法是不行的。中国立法有一个特点,过去往往是先做后立法,而可再生能源我们倒过来了,中央把法律放在前面,人大常委会抓紧首先将《可再生能源法》立法工作做在前面。今年1月1号《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思想。去年在可再生能源大会上,很多国际朋友认为中国政府做得相当好、相当快,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特别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一些法规也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政府、企业、国家、各部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了配套《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我们又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12项配套政策。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可再生能源,立法先行,并且配套有12个法规。各个部门都在制定,像建设部、各个地方委员会、财政部和发改委。
社会主义新农村能源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能源安全文化其中有一
投资绿色GDP――东亚新能源开发、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前景
主持人 江瑞平: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们现在开始进入第三个分会场,这个分会探讨的话题是“投资绿色GDP――东亚新能源开发、节能环保产业的投资前景”。我首先隆重的介绍参加这个分会场发言的几位著名的领导、企业家和学者。第一位是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先生,咱们表示欢迎。第二位是中国环保总局国家司的司长徐庆华先生。第三位是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黑木昭弘先生。第四位是安塞乐中国区副总裁方玮女士。第五位是远大空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张跃先生。第六位是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鸣先生。第七位是北京绿创集团总裁姜鹏明先生。第八位是德国技术合作公司项目主任约克.莫扎特罗先生。第九位是英美矿业集团北京代表处高级项目经理吉姆.布鲁克先生。
在70年代中期和80年代初期经历过两次石油危机,都带来了严重的经济衰退,目前可以说在我个人看来,正经历着第三次石油危机,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石油价格的急剧攀升,从2004年开始,今年上半年的平均数是66.9美元,在7月14号达到了78.4美元一桶,可以说很快就逼近80美元了。这种情况之下,对全球经济尤其是对石油消费、石油进口都非常快的东亚经济,造成的影响可能是更加剧烈的,我们必须予以高度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探讨能源领域,包括能源领域的投资合作可能成了一个当务之急,不是一个一般的问题。与此同时在2005年还有另外一种评价,2005年是全球的自然灾害年,为什么这样讲?2005年自然灾害全球集中爆发,东亚是最严重的地区,就需要我们高度的关注经济的持续快速的增长,另外一方面也要更加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在环境保护的方面,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特点,在东亚也是如此。我们希望通过这种讨论,让我们大家尤其是企业界高度的关注环境保护问题,让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下面进入我们的第一位嘉宾精彩的演讲,我们有请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先生。
徐锭明:
到现在我才知道给我七分钟的时间,非常感谢这七分钟,但是我也很难就在这七分钟把我的想法给大家讲清楚,按照会议组织的要求,我要讲《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源问题。我只能演示一下大致的概念,我希望互动,讨论非常高兴,先生们、朋友们、女士们可以提各种各样的问题,我都可以来回答。
首先我要转达一下我们今天要讨论可再生能源,有要了解政府最高领导关于可再生能源的指示。胡锦涛同志在去年5月7号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发来了贺信,联合国安南先生也发来了贺信。胡主席在贺信里面代表中国政府表达了中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基本观念。随着经济的发展,如果环境和能源问题不得已解决,不仅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难以实现,而且人生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可再生能源丰富、清洁、可永续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应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总理温家宝先生关于可再生能源也有重要的指示,温家宝先生讲了三个重要,他说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战略替代能源,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有重要作用。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要战略措施。胡锦涛主席讲了两个必由之路,总理讲了三个重要,我想这就是中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基本观点。
《可再生能源法》非常重要,因为中国政府要建设一个法制政府,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没有法是不行的。中国立法有一个特点,过去往往是先做后立法,而可再生能源我们倒过来了,中央把法律放在前面,人大常委会抓紧首先将《可再生能源法》立法工作做在前面。今年1月1号《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思想。去年在可再生能源大会上,很多国际朋友认为中国政府做得相当好、相当快,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特别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一些法规也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政府、企业、国家、各部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了配套《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我们又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12项配套政策。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可再生能源,立法先行,并且配套有12个法规。各个部门都在制定,像建设部、各个地方委员会、财政部和发改委。
社会主义新农村能源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能源安全文化其中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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