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水电的大忧虑
2005-08-19 10:26:08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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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文/本报驻浙记者蒋萍 本报通讯员杨振华
一次“海棠”,一次“麦莎”,今年登陆浙江的这两场台风,每次都损毁了60多座小水电站;台风过后,带来了充沛的雨水,则给诸多将要面临水流干涸的小水电站输了一次“新鲜血液”。
但在浙江泰顺县小水电协会会长何序昌看来,小水电站损毁只是受了“外伤”,可以补救;恰恰是台风带来的充沛雨水,却又让浙江小水电业长期存在的“内伤”开始隐隐作痛。
有电送不出
尽管有充沛的雨水,但小水电站却只得眼睁睁地看着水白白地流去。
国内目前的电力工业由电源和电网两部分组成,电一旦发出,无法储存,必须使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电网不接受发电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停止发电。
在浙江,面临的现状是缺电严重,拉闸限电现象屡屡出现,然而一边缺电,一边小水电站却在轮流发电。目前中国的现状是一级一个电力公司,电网也就电力公司一处,除了把电卖给县电网和市电网外,小水电别无选择。但电力部门宁可买大网的电,也不愿卖小水电的电。原因很简单,买电赢利、卖电亏损。
价格歧视
价格是小水电的生命,差之一分一厘,都足以影响它的正常生存。但在小水电的价格制定中,却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名义上由各地物价局制定,实际上却由当地的电力部门主导了价格的形成。
据介绍,浙江省在最早的小水电上网电价制定时,由物价局、计划经济委员会、水利厅、电力局四家共同商定,而现在水利厅却被排斥在外了。即使如此,由物价局进行测算,按各电站造价、发电成本、税费、利润核算后产生电价也是合理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各地的物价局往往偏向考虑电力部门的利益,根据电力部门的思路和他们提供的数据进行测算,严重损害了小水电企业的利益。
在电价问题上,浙江还有个特殊政策,电力部门将下属县分为趸售县和代管县,趸售县价高,代管县价低。水资源最丰富、小水电最发达的景宁、泰顺等县都属代管县,电价偏低,而这些县都是地理位置较偏远的贫困县,这一政策无疑雪上加霜,造成实际的价格歧视。
前后矛盾的政策
“小水电多一度,二氧化碳就少一度。”这是业内公认的一种说法。在三大清洁绿色能源中,目前水能发展排在风能与光能的前面。小水电被联合国认为代表了未来世界水电建设的发展方向。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就制定了政策鼓励开发小水电,解决地区用电问题,并促进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浙江水电资源的开发速度,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到2004年底,浙江已开发装机达430万千瓦,其中小水电站3000多座,总装机253万千瓦,具有一定的规模。在山区县,小水电已成为了支柱产业,文成、泰顺、龙泉、庆元等县小水电税收占财政收入达到15% -25%,大大改善了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景宁县更是达到了30%左右,人均装机达1.1千瓦,列全国第一,被水利部评为第一个“中国农村水电之乡”。
但即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浙江给予小水电的政策却出现了前后矛盾的情况。1994年以来,浙江数次上调小水电价格,吸引了大量投资,促成了小水电的大发展。然而到2000年后,小水电价格开始下滑,之后上网电价问题成了小水电业主们最为头痛的事情,虽然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始终没有大的改观。
在浙江省内,2001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水电事业,各级电力部门要尽可能给予支持”。但事实上,各地电力部门因为与小水电在价格上的利益冲突,往往相反地尽可能寻找方法摆脱小水电这个“包袱”。另一方面,尽管鼓励发展小水电,但小水电站的审批变得越来越繁杂,造价也在节节攀升,与“九五”期间的每千瓦2000至4000元相比,现在的造价已升至7000元至10000元左右。
成本不断上升、上网电价政策得不到落实,已成为浙江发展小水电的最大忧虑,这使得浙江富余的40%的水资源面临无人开发的窘境。相反的,浙江民间资本不断流至外省开发小水电的现象却越来越多。(本报杭州8月18日专电)
一次“海棠”,一次“麦莎”,今年登陆浙江的这两场台风,每次都损毁了60多座小水电站;台风过后,带来了充沛的雨水,则给诸多将要面临水流干涸的小水电站输了一次“新鲜血液”。
但在浙江泰顺县小水电协会会长何序昌看来,小水电站损毁只是受了“外伤”,可以补救;恰恰是台风带来的充沛雨水,却又让浙江小水电业长期存在的“内伤”开始隐隐作痛。
有电送不出
尽管有充沛的雨水,但小水电站却只得眼睁睁地看着水白白地流去。
国内目前的电力工业由电源和电网两部分组成,电一旦发出,无法储存,必须使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电网不接受发电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停止发电。
在浙江,面临的现状是缺电严重,拉闸限电现象屡屡出现,然而一边缺电,一边小水电站却在轮流发电。目前中国的现状是一级一个电力公司,电网也就电力公司一处,除了把电卖给县电网和市电网外,小水电别无选择。但电力部门宁可买大网的电,也不愿卖小水电的电。原因很简单,买电赢利、卖电亏损。
价格歧视
价格是小水电的生命,差之一分一厘,都足以影响它的正常生存。但在小水电的价格制定中,却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名义上由各地物价局制定,实际上却由当地的电力部门主导了价格的形成。
据介绍,浙江省在最早的小水电上网电价制定时,由物价局、计划经济委员会、水利厅、电力局四家共同商定,而现在水利厅却被排斥在外了。即使如此,由物价局进行测算,按各电站造价、发电成本、税费、利润核算后产生电价也是合理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各地的物价局往往偏向考虑电力部门的利益,根据电力部门的思路和他们提供的数据进行测算,严重损害了小水电企业的利益。
在电价问题上,浙江还有个特殊政策,电力部门将下属县分为趸售县和代管县,趸售县价高,代管县价低。水资源最丰富、小水电最发达的景宁、泰顺等县都属代管县,电价偏低,而这些县都是地理位置较偏远的贫困县,这一政策无疑雪上加霜,造成实际的价格歧视。
前后矛盾的政策
“小水电多一度,二氧化碳就少一度。”这是业内公认的一种说法。在三大清洁绿色能源中,目前水能发展排在风能与光能的前面。小水电被联合国认为代表了未来世界水电建设的发展方向。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就制定了政策鼓励开发小水电,解决地区用电问题,并促进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浙江水电资源的开发速度,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到2004年底,浙江已开发装机达430万千瓦,其中小水电站3000多座,总装机253万千瓦,具有一定的规模。在山区县,小水电已成为了支柱产业,文成、泰顺、龙泉、庆元等县小水电税收占财政收入达到15% -25%,大大改善了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景宁县更是达到了30%左右,人均装机达1.1千瓦,列全国第一,被水利部评为第一个“中国农村水电之乡”。
但即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浙江给予小水电的政策却出现了前后矛盾的情况。1994年以来,浙江数次上调小水电价格,吸引了大量投资,促成了小水电的大发展。然而到2000年后,小水电价格开始下滑,之后上网电价问题成了小水电业主们最为头痛的事情,虽然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始终没有大的改观。
在浙江省内,2001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水电事业,各级电力部门要尽可能给予支持”。但事实上,各地电力部门因为与小水电在价格上的利益冲突,往往相反地尽可能寻找方法摆脱小水电这个“包袱”。另一方面,尽管鼓励发展小水电,但小水电站的审批变得越来越繁杂,造价也在节节攀升,与“九五”期间的每千瓦2000至4000元相比,现在的造价已升至7000元至10000元左右。
成本不断上升、上网电价政策得不到落实,已成为浙江发展小水电的最大忧虑,这使得浙江富余的40%的水资源面临无人开发的窘境。相反的,浙江民间资本不断流至外省开发小水电的现象却越来越多。(本报杭州8月18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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