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煤电价格路向何方?
2004-12-09 15:19:35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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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李柯勇、常志鹏、刘铮
煤电之争,实质还是计划与市场之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月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来年重点煤炭订货,“任何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企业自主定价”,同时又提出,“在市场价格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时,政府可依法进行必要的干预”。
各方较为一致的意见是,如果煤价和电价彻底放开,煤电双方都可以在市场规则之下自由运作,煤电之争将迎刃而解。然而电价牵涉面太广,很多完全市场经济国家也不是彻底放开。
在这种情况下,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当如何化解?
(小标题)行政手段是解决问题还是推波助澜
国家发展改革委6日的通知对来年计划内电煤价格变动幅度作出了限定――8%。
十多年来,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发育,而在煤电价格一事上,行政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仍然在起主导作用。突出表现之一是一年一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主持的全国煤炭订货会。
始自1965年的全国煤炭订货会是我国最大的物资分配订货会议之一,也是目前唯一保留下来的计划经济色彩的订货模式。每年订货会期间确定的交易平均涉及近8亿吨煤炭,合同金额近2000亿元。电煤是每年订货会数量最大的交易。
“口水战”“脸红脖子粗”等对这个会议的修饰语见诸近年报端。会上,电厂指责煤矿故意少发煤,迟发煤,人为制造紧张气氛,抬高煤价;煤矿指责电厂制造“煤荒”假象,打限电牌,想依靠政府打压煤价,所谓“挟政府以令市场”。会后,市场价高时,电厂说煤矿不履行合同,实际到货率低;市场价低时,煤矿说电厂不执行计划,直接到市场采购。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岳福斌认为,煤炭订货会不仅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煤电之争,反而为煤电价格战提供了战场。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在酝酿对订货会模式进行改革。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多次对电煤价格进行直接干预,最有代表性的是8月初向产煤大省、五大电力企业、两大电网公司、电监会及重要煤炭企业下发《关于部分地区电煤价格实行临时性干预措施的通知》。
行政干预确实有效缓解了电煤一度紧张的形势,但对于解决双方面临的深层问题显然并非长久之计。
(小标题)从计划走向市场还要扫清障碍
不论电力还是煤炭行业,都有相当一部分人倾向于国家继续运用计划手段对煤电价格进行调控。当然,二者的视角完全相反。
有电力人士认为,在电力行业改革没有完成以前,政府必须发挥 “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对电煤价格进行调解,如果因为电厂缺煤导致大面积停电,整个工业体系会发生怎样的动荡很难预料。
而有煤炭人士提出,既然电价没有放开,就应该对电力行业实行计划经济的管理办法,在煤炭涨价时允许电厂亏损,再由国家财政补贴,就像当年的煤炭行业一样。“为什么电力企业只能盈利不能亏损?”
然而,电煤价格双轨制使双方都感觉不快。从长远着眼,双方一致认为,电煤价格最终将走向市场,这是改革开放的大势所趋,也符合国际潮流。
从计划走向市场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在此期间还要扫清煤炭、电力行业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体制性障碍。关键点之一是,电力体制改革要到位。
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有关人士说,电价不完全放开不等于永远机械、人为地确定电价。从2002年开始的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也是市场取向,根据改革的时间表,电价到“十五”末期要基本形成市场定价的机制,但目前改革进展不尽如人意。
专家认为,建立在科学机制基础上的市场定价,将使电力消费者获益而不是受损。因为届时电价将通过竞价上网和大用户直供两种途径形成。而上网电价在同一平台上报价,从低到高排列,超过电网接受价格的电就发不出来了。这反过来也将制约煤炭非生产成本的无序上涨,如果所供电厂倒闭,大宗煤也就没有了市场。
在改革到位之前怎么办?有专家提出了一个折衷的思路:有限度地放开电价。就是以完全的市场煤价与有限的市场电价,实现煤电价格联动。所谓有限的市场电价,就是除占用电总量17%的民用电严格执行国家定价外,工商业电价完全随电煤价格一起浮动。
(小标题)煤电之外还有一条“增值链”
记者发现,煤电两方谈论的“煤价”常常是两个概念。煤炭企业所说的是“出矿价”,而电力企业所指的是“到厂价”,二者之间的差异是非常惊人的,煤炭运输中间环节获利过多。这说明,要想从根本上化解煤电矛盾,就不能把目光局限在煤电之内。
华能集团燃料部负责人朱峰说,计划内外的差别太大了!计划内的价格每吨平均要比市场价便宜100元左右。而他所谓市场价是中间商加价的结果。
以山西大同到浙江电厂煤价为例,今年6月,每吨计划内<
煤电之争,实质还是计划与市场之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月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来年重点煤炭订货,“任何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企业自主定价”,同时又提出,“在市场价格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时,政府可依法进行必要的干预”。
各方较为一致的意见是,如果煤价和电价彻底放开,煤电双方都可以在市场规则之下自由运作,煤电之争将迎刃而解。然而电价牵涉面太广,很多完全市场经济国家也不是彻底放开。
在这种情况下,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当如何化解?
(小标题)行政手段是解决问题还是推波助澜
国家发展改革委6日的通知对来年计划内电煤价格变动幅度作出了限定――8%。
十多年来,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发育,而在煤电价格一事上,行政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仍然在起主导作用。突出表现之一是一年一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主持的全国煤炭订货会。
始自1965年的全国煤炭订货会是我国最大的物资分配订货会议之一,也是目前唯一保留下来的计划经济色彩的订货模式。每年订货会期间确定的交易平均涉及近8亿吨煤炭,合同金额近2000亿元。电煤是每年订货会数量最大的交易。
“口水战”“脸红脖子粗”等对这个会议的修饰语见诸近年报端。会上,电厂指责煤矿故意少发煤,迟发煤,人为制造紧张气氛,抬高煤价;煤矿指责电厂制造“煤荒”假象,打限电牌,想依靠政府打压煤价,所谓“挟政府以令市场”。会后,市场价高时,电厂说煤矿不履行合同,实际到货率低;市场价低时,煤矿说电厂不执行计划,直接到市场采购。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岳福斌认为,煤炭订货会不仅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煤电之争,反而为煤电价格战提供了战场。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在酝酿对订货会模式进行改革。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多次对电煤价格进行直接干预,最有代表性的是8月初向产煤大省、五大电力企业、两大电网公司、电监会及重要煤炭企业下发《关于部分地区电煤价格实行临时性干预措施的通知》。
行政干预确实有效缓解了电煤一度紧张的形势,但对于解决双方面临的深层问题显然并非长久之计。
(小标题)从计划走向市场还要扫清障碍
不论电力还是煤炭行业,都有相当一部分人倾向于国家继续运用计划手段对煤电价格进行调控。当然,二者的视角完全相反。
有电力人士认为,在电力行业改革没有完成以前,政府必须发挥 “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对电煤价格进行调解,如果因为电厂缺煤导致大面积停电,整个工业体系会发生怎样的动荡很难预料。
而有煤炭人士提出,既然电价没有放开,就应该对电力行业实行计划经济的管理办法,在煤炭涨价时允许电厂亏损,再由国家财政补贴,就像当年的煤炭行业一样。“为什么电力企业只能盈利不能亏损?”
然而,电煤价格双轨制使双方都感觉不快。从长远着眼,双方一致认为,电煤价格最终将走向市场,这是改革开放的大势所趋,也符合国际潮流。
从计划走向市场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在此期间还要扫清煤炭、电力行业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体制性障碍。关键点之一是,电力体制改革要到位。
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有关人士说,电价不完全放开不等于永远机械、人为地确定电价。从2002年开始的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也是市场取向,根据改革的时间表,电价到“十五”末期要基本形成市场定价的机制,但目前改革进展不尽如人意。
专家认为,建立在科学机制基础上的市场定价,将使电力消费者获益而不是受损。因为届时电价将通过竞价上网和大用户直供两种途径形成。而上网电价在同一平台上报价,从低到高排列,超过电网接受价格的电就发不出来了。这反过来也将制约煤炭非生产成本的无序上涨,如果所供电厂倒闭,大宗煤也就没有了市场。
在改革到位之前怎么办?有专家提出了一个折衷的思路:有限度地放开电价。就是以完全的市场煤价与有限的市场电价,实现煤电价格联动。所谓有限的市场电价,就是除占用电总量17%的民用电严格执行国家定价外,工商业电价完全随电煤价格一起浮动。
(小标题)煤电之外还有一条“增值链”
记者发现,煤电两方谈论的“煤价”常常是两个概念。煤炭企业所说的是“出矿价”,而电力企业所指的是“到厂价”,二者之间的差异是非常惊人的,煤炭运输中间环节获利过多。这说明,要想从根本上化解煤电矛盾,就不能把目光局限在煤电之内。
华能集团燃料部负责人朱峰说,计划内外的差别太大了!计划内的价格每吨平均要比市场价便宜100元左右。而他所谓市场价是中间商加价的结果。
以山西大同到浙江电厂煤价为例,今年6月,每吨计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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