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八企业涉嫌“逃废债”被国开行告上法庭
2004-10-19 09:45:28 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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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以“涉嫌逃废银行债务”为由将沈阳高压开关等八家企业告上法庭后,国家开发银行(简称国开行)再次抛出了“撒手锏”。
10月18日,记者获悉,国家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已经向辽宁银行同业协会申请,要求将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等八家企业打入“逃废债”黑名单。
逃避银行债务案已通报
“我们已经收到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的申请,要求将国开行诉讼沈阳高压开关‘逃避银行债务’一案的具体情况在辽宁金融界通报。”日前,辽宁省同业协会银行同业协会张升九副秘书长表示。
企业逃废债已成为金融资产安全运行的一大隐患
与此同时,记者在辽宁省内几大银行也得到证实,目前,他们对沈阳高压开关等八家企业涉嫌“恶意逃避银行债务事情”都已心中有数。而业内人士进一步透露,企业一旦上“逃避银行债务”的黑名单,被内部通报仅仅是一系列同业制裁的开始。
10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沈阳市铁西区的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阳高压开关)所在地,希望了解债权纠纷案的另一大主角―――沈阳高压开关的态度时,却发现原沈阳高压开关的招牌已悄悄被“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取代。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沈阳高压开关搬离原办公地已有时日,目前,新东北电气在沈阳高压开关的原办公楼内办公。
于是记者致电沈阳高压开关办公室,而沈阳高压开关工作人员的答复令人费解:我们对国开行诉讼沈阳高压开关“逃废银行债务”的任何事情均不知情。
国家开发银行信贷局的一位人士则表示,沈阳高压开关欠债案是一起十分典型的通过“金蝉脱壳”的方式,转移资产,达到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目的的事例。
沈阳八家企业可能受到制裁
据了解,被打入辽宁金融界“逃废债”黑名单的企业,同业协会会根据企业逃废债性质、程度和履行偿债义务的态度,先对其进行内部通报,通报后仍不履行偿债义务者,银行协会下达警示通知,警示后还不偿债者,实行同业制裁。
“早在去年6月辽宁省同业协会就制定了《维护银行债权工作方案》。”张升九告诉记者,“这个《方案》的出台就是要通过银行协会把会员单位组织起来,集中统一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进行制裁。”
“到那时,辽宁数千家分支银行就会联合起来,对逃废债企业停止授信、停止结算、不开新户。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逃废债企业名单。”张副秘书长表示,当企业逃废债黑潮涌动、四下蔓延的时候,同业制裁比其他惩治“恶意逃避银行债务”办法来得更直截、更有效。
再现辽沈企业信用缺失现状
实际上,为了维护国家的金融债权,辽宁省银行同业协会于2003年底在辽沈一家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了50家情节比较严重的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名单。由于相当一部分辽沈知名国企赫然在列,这张“黑名单”曾在业界引起不小的轰动。
而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仅仅揭开了辽沈地区“逃废银行债务”的冰山一角。知情人士透露,截止到去年3月末,全省有5.7%的银行贷款被企业逃废悬空,所逃债务额占这些银行不良贷款的19.4%。“目前全省银行业法人客户10万多户,总贷款额几千亿元。虽然辽宁省银行业的信贷资产不良率在下降,可不良贷款绝对额还在增加。”
“企业逃废债已成为金融资产安全运行的一大隐患。”辽宁省同业协会银行同业协会张升九副秘书长痛心地表示,“到现在为止,辽宁省同业协会还没有对一家企业进行实质性的制裁。这是因为如果我们对企业真的采取制裁措施,损失的还是国有资产,而且将牵一发而动全身。”张升九的解释意味深长。
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地表示,对于逃废债企业,应借助包括“黑名单”制度在内的多种手段,对其实施制裁,使之告贷无门的同时,应加快建立中国现代市场经济所必备的国民信用体系,使地方政府不再为保一方平安而刻意为逃废债企业撑起保护伞。总之,信用危机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本报记者 梁爽
相关链接:
・1998年,国开行向沈阳高压开关提供了1.53亿元中长期信贷。而此前,工商银行也先后向沈阳高压开关贷款3.9亿元。
・2003年8月,沈阳高压开关的股东ST东北电将其持有的沈阳高压开关49%的股权转让给沈阳诚安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日,诚安电力将其持有的51%的股权转让给其股东深圳新泰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沈阳高压开关股份。
・2004年3月15日,ST东北电又将持有的49%的股权转让给诚安电力。
经过一系列股权转让之后,沈阳高压开关的持股股东变为诚安电力和新泰电力,分别持股49%和51%。新东北电气(沈阳)发展有限公司和沈阳万里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则<
10月18日,记者获悉,国家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已经向辽宁银行同业协会申请,要求将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等八家企业打入“逃废债”黑名单。
逃避银行债务案已通报
“我们已经收到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的申请,要求将国开行诉讼沈阳高压开关‘逃避银行债务’一案的具体情况在辽宁金融界通报。”日前,辽宁省同业协会银行同业协会张升九副秘书长表示。
与此同时,记者在辽宁省内几大银行也得到证实,目前,他们对沈阳高压开关等八家企业涉嫌“恶意逃避银行债务事情”都已心中有数。而业内人士进一步透露,企业一旦上“逃避银行债务”的黑名单,被内部通报仅仅是一系列同业制裁的开始。
10月18日,记者来到位于沈阳市铁西区的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阳高压开关)所在地,希望了解债权纠纷案的另一大主角―――沈阳高压开关的态度时,却发现原沈阳高压开关的招牌已悄悄被“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取代。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沈阳高压开关搬离原办公地已有时日,目前,新东北电气在沈阳高压开关的原办公楼内办公。
于是记者致电沈阳高压开关办公室,而沈阳高压开关工作人员的答复令人费解:我们对国开行诉讼沈阳高压开关“逃废银行债务”的任何事情均不知情。
国家开发银行信贷局的一位人士则表示,沈阳高压开关欠债案是一起十分典型的通过“金蝉脱壳”的方式,转移资产,达到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目的的事例。
沈阳八家企业可能受到制裁
据了解,被打入辽宁金融界“逃废债”黑名单的企业,同业协会会根据企业逃废债性质、程度和履行偿债义务的态度,先对其进行内部通报,通报后仍不履行偿债义务者,银行协会下达警示通知,警示后还不偿债者,实行同业制裁。
“早在去年6月辽宁省同业协会就制定了《维护银行债权工作方案》。”张升九告诉记者,“这个《方案》的出台就是要通过银行协会把会员单位组织起来,集中统一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进行制裁。”
“到那时,辽宁数千家分支银行就会联合起来,对逃废债企业停止授信、停止结算、不开新户。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逃废债企业名单。”张副秘书长表示,当企业逃废债黑潮涌动、四下蔓延的时候,同业制裁比其他惩治“恶意逃避银行债务”办法来得更直截、更有效。
再现辽沈企业信用缺失现状
实际上,为了维护国家的金融债权,辽宁省银行同业协会于2003年底在辽沈一家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了50家情节比较严重的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名单。由于相当一部分辽沈知名国企赫然在列,这张“黑名单”曾在业界引起不小的轰动。
而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仅仅揭开了辽沈地区“逃废银行债务”的冰山一角。知情人士透露,截止到去年3月末,全省有5.7%的银行贷款被企业逃废悬空,所逃债务额占这些银行不良贷款的19.4%。“目前全省银行业法人客户10万多户,总贷款额几千亿元。虽然辽宁省银行业的信贷资产不良率在下降,可不良贷款绝对额还在增加。”
“企业逃废债已成为金融资产安全运行的一大隐患。”辽宁省同业协会银行同业协会张升九副秘书长痛心地表示,“到现在为止,辽宁省同业协会还没有对一家企业进行实质性的制裁。这是因为如果我们对企业真的采取制裁措施,损失的还是国有资产,而且将牵一发而动全身。”张升九的解释意味深长。
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地表示,对于逃废债企业,应借助包括“黑名单”制度在内的多种手段,对其实施制裁,使之告贷无门的同时,应加快建立中国现代市场经济所必备的国民信用体系,使地方政府不再为保一方平安而刻意为逃废债企业撑起保护伞。总之,信用危机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本报记者 梁爽
相关链接:
・1998年,国开行向沈阳高压开关提供了1.53亿元中长期信贷。而此前,工商银行也先后向沈阳高压开关贷款3.9亿元。
・2003年8月,沈阳高压开关的股东ST东北电将其持有的沈阳高压开关49%的股权转让给沈阳诚安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日,诚安电力将其持有的51%的股权转让给其股东深圳新泰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沈阳高压开关股份。
・2004年3月15日,ST东北电又将持有的49%的股权转让给诚安电力。
经过一系列股权转让之后,沈阳高压开关的持股股东变为诚安电力和新泰电力,分别持股49%和51%。新东北电气(沈阳)发展有限公司和沈阳万里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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