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澳进行能源开发的几点建议
2004-09-23 17:45:42 来源:驻悉尼总领馆经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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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供需缺口持续扩大,以石油、天然气为主的能源资源进口迅猛增长,能源对外依存日益增高。2003年,我进口原油9112万吨,同比增长31.3%,对外依存度高达35%。从我国的经济结构、发展水平、能源消费水平和能源消费结构来看,均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未来能源需求仍将增长,我国长期将处于能源短缺状态,能源形势十分严峻。在这种形势下,“走出去”参与国外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便成为缓解我国能源供应不足的战略选择。
澳大利亚煤炭、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储量丰富,地理位置邻近我国,政局稳定,法律和商业环境健全,主权风险较低,经济增长稳健,商业信誉良好,基础设施齐备,生产和环保技术先进,矿业投资回报较高。澳政府和商界普遍深刻认识到我国经济发展为澳带来的机遇,对我企业在澳进行能源合作持积极欢迎态度。我国每年都自澳进口大量的铁矿砂、氧化铝、镍等大量矿产资源。今年上半年,受矿产资源进口强劲的影响,中澳双边贸易额增长幅度居我各大贸易伙伴前列,澳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矿产资源进口来源地。可见,澳在能源资源自然条件和开发方面与我国有显著的互补性,适宜建设成为我国海外能源矿产资源和原材料的供应基地。
(一) 要树立战略眼光
能源矿产市场周期特征明显,已探明资源多已为人占有。如果矿产价格低谷期因为风险而驻足不前,高峰时则更难获取资源。目前,世界矿产能源市场正处于新一轮的上升周期。与以往周期不同的是,本轮上升周期持续时间空前之久,目前尚未见任何下滑或衰退迹象。商品价格、矿山运营收入和利润均处于历史高位,供需缺口扩大,能源矿业资产炙手可热。为维持垄断地位和高额利润,供方往往不愿意开发和出售资产,投资机会有限,成本很高。国内来澳寻求煤炭等能源资源的团组绝大多数都空手而归。
尽管有周期性影响,只要善于捕捉机会,投资可能性依然存在。关键是不能局限于短期一时的利益得失,而要从战略角度出发,进行长远的投资规划,踏实做好深入细致的市场调研并在对项目长期跟踪考察的基础上做好决策。全球市场低谷期和高峰期中,我国都有一些企业在澳成功投资的范例。中信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在对澳煤炭市场进行了连续五年的跟踪调研之后,于1997年全球煤炭市场低迷时投资昆州COPPABELLA 煤矿项目,生产高品质喷吹煤。自投资以来喷吹煤价格已上涨了70%左右,投资效益明显。山东兖州煤矿公司在与澳联邦科学院合作的基础上申请了综采技术专利,在数年市场调研之后,利用澳南田煤矿因井下发火破产的时机,果断决定参与项目竞标,准备以较少的代价获取资源。
(二) 加快合作方式转变进程
澳矿产资源多以长期合同的方式供应美、日、欧、韩等主要用户,在长期合同下,年供应能力通过年度谈判确定的下一年度合同基本分配殆尽,现货贸易几乎不可能购买到所需要的矿产资源。
近年以来,我国企业在澳开展矿业合作的方式正逐步由短期现货贸易向长期合同和投资转变,中海油、宝钢、金川集团等企业陆续与澳矿业企业达成了一批长期贸易合同和投资项目,保证了我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部分矿产品的有效供应。但现货贸易仍占我目前资源供应量的相当比例,大量的中国企业和团组来澳寻找现货资源,在一定程度对澳资源市场的紧张局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打乱了市场秩序,而更重要的则是抬高了企业自身的进口成本,导致国家整体利益受损。因此,我国企业亟须加快在澳开展资源合作方式的转变进程。
一是通过订立长期购销合同,每年按协商的价格获得数量稳定的进口能源资源。如国内市场需要,还可与澳企业签订长期包销合同,通过一次性投资,买断或包销一定期限内的生产能力。这种方式有利于买方获得较优惠的供应价格,省却每年价格谈判的麻烦,平抑了价格波动风险,保障能源资源供应。
二是要实现由单纯的购销向参与上游开发转变。通过一定投资拥有项目上游部分股权,参与项目的上游开发和管理,进而占有项目资源的优先购买权,保证大量能源资源的安全供应。这种方式由于为日本公司广为采用而被称为“日本模式”。如日本三井在11家、伊藤忠在6家煤矿公司平均参股20%,三菱在15家煤矿公司平均参股35%,住友在3家煤矿公司平均参股8%。日本通过这种方式共锁定了每年4200万吨煤炭的供应。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液化天然气合同中也采取了这种方式。中海油在与西北大陆架液化天然气公司签订250亿澳元、为期25年的购买合同后,又投资5.43亿澳元参股购买了项目上游股份,目前还正与高庚项目合作方商谈参股上游项目开发。由于参股只为保障资源供应,不在控股,5-10%的少量股份就能达到目的。
(三)推动联合投资
澳矿业生产大都由国际矿业巨头控制,资源集中度高,我国企业实力相对薄弱,在合作中由于地位不均衡不得不接受极其苛刻的条件,合资项目遭遇了不少
澳大利亚煤炭、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储量丰富,地理位置邻近我国,政局稳定,法律和商业环境健全,主权风险较低,经济增长稳健,商业信誉良好,基础设施齐备,生产和环保技术先进,矿业投资回报较高。澳政府和商界普遍深刻认识到我国经济发展为澳带来的机遇,对我企业在澳进行能源合作持积极欢迎态度。我国每年都自澳进口大量的铁矿砂、氧化铝、镍等大量矿产资源。今年上半年,受矿产资源进口强劲的影响,中澳双边贸易额增长幅度居我各大贸易伙伴前列,澳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矿产资源进口来源地。可见,澳在能源资源自然条件和开发方面与我国有显著的互补性,适宜建设成为我国海外能源矿产资源和原材料的供应基地。
(一) 要树立战略眼光
能源矿产市场周期特征明显,已探明资源多已为人占有。如果矿产价格低谷期因为风险而驻足不前,高峰时则更难获取资源。目前,世界矿产能源市场正处于新一轮的上升周期。与以往周期不同的是,本轮上升周期持续时间空前之久,目前尚未见任何下滑或衰退迹象。商品价格、矿山运营收入和利润均处于历史高位,供需缺口扩大,能源矿业资产炙手可热。为维持垄断地位和高额利润,供方往往不愿意开发和出售资产,投资机会有限,成本很高。国内来澳寻求煤炭等能源资源的团组绝大多数都空手而归。
尽管有周期性影响,只要善于捕捉机会,投资可能性依然存在。关键是不能局限于短期一时的利益得失,而要从战略角度出发,进行长远的投资规划,踏实做好深入细致的市场调研并在对项目长期跟踪考察的基础上做好决策。全球市场低谷期和高峰期中,我国都有一些企业在澳成功投资的范例。中信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在对澳煤炭市场进行了连续五年的跟踪调研之后,于1997年全球煤炭市场低迷时投资昆州COPPABELLA 煤矿项目,生产高品质喷吹煤。自投资以来喷吹煤价格已上涨了70%左右,投资效益明显。山东兖州煤矿公司在与澳联邦科学院合作的基础上申请了综采技术专利,在数年市场调研之后,利用澳南田煤矿因井下发火破产的时机,果断决定参与项目竞标,准备以较少的代价获取资源。
(二) 加快合作方式转变进程
澳矿产资源多以长期合同的方式供应美、日、欧、韩等主要用户,在长期合同下,年供应能力通过年度谈判确定的下一年度合同基本分配殆尽,现货贸易几乎不可能购买到所需要的矿产资源。
近年以来,我国企业在澳开展矿业合作的方式正逐步由短期现货贸易向长期合同和投资转变,中海油、宝钢、金川集团等企业陆续与澳矿业企业达成了一批长期贸易合同和投资项目,保证了我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部分矿产品的有效供应。但现货贸易仍占我目前资源供应量的相当比例,大量的中国企业和团组来澳寻找现货资源,在一定程度对澳资源市场的紧张局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打乱了市场秩序,而更重要的则是抬高了企业自身的进口成本,导致国家整体利益受损。因此,我国企业亟须加快在澳开展资源合作方式的转变进程。
一是通过订立长期购销合同,每年按协商的价格获得数量稳定的进口能源资源。如国内市场需要,还可与澳企业签订长期包销合同,通过一次性投资,买断或包销一定期限内的生产能力。这种方式有利于买方获得较优惠的供应价格,省却每年价格谈判的麻烦,平抑了价格波动风险,保障能源资源供应。
二是要实现由单纯的购销向参与上游开发转变。通过一定投资拥有项目上游部分股权,参与项目的上游开发和管理,进而占有项目资源的优先购买权,保证大量能源资源的安全供应。这种方式由于为日本公司广为采用而被称为“日本模式”。如日本三井在11家、伊藤忠在6家煤矿公司平均参股20%,三菱在15家煤矿公司平均参股35%,住友在3家煤矿公司平均参股8%。日本通过这种方式共锁定了每年4200万吨煤炭的供应。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液化天然气合同中也采取了这种方式。中海油在与西北大陆架液化天然气公司签订250亿澳元、为期25年的购买合同后,又投资5.43亿澳元参股购买了项目上游股份,目前还正与高庚项目合作方商谈参股上游项目开发。由于参股只为保障资源供应,不在控股,5-10%的少量股份就能达到目的。
(三)推动联合投资
澳矿业生产大都由国际矿业巨头控制,资源集中度高,我国企业实力相对薄弱,在合作中由于地位不均衡不得不接受极其苛刻的条件,合资项目遭遇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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