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LNG“照付不议”协议签订
2004-09-17 23:20:22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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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崔毅 编辑:侯雪莲
9月12日,对于关注中国天然气的业内人士来说,值得纪念。福建LNG(液化天然气)项目下游的一系列商务合同(即:“照付不议”协议,见附录),在这一天同时签署。这不仅标志着该项目取得重大进展,更使其最终摆脱了由于西气东输“照付不议”协议曾经签署受阻而带来的阴影,也为中国陆续建立的其他LNG项目的供需双方积累了谈判经验。
就在一个月前,中石油低调宣布,由于中外双方在西气东输盈利率问题上没能取得共识,以壳牌和埃克森美孚为首的国际投资集团最终退出该项目。业内盛传,中石油在项目下游“照付不议”协议签署上遇到的重重阻力,最终影响了项目的预期盈利率。
虽然当时官方舆论无不“盛赞”中石油独立担当“世纪工程”的气魄,但业内清楚,作为煤炭、石油等传统一次能源的重要替代方向,中国天然气的市场化利用,将因这一事件而陡增变数。而此时,福建LNG“照付不议”协议的谈判也已进入最紧张的阶段。成本优势与旺盛需求――协议签署两大动因
“一般认为,‘照付不议’协议是能源上游提供商为化解自身风险,而强加给下游消费者的‘不平等条约’。但就LNG自身性质而言,我们这次签署的协议,对于买卖双方,完全是平等的。”中海油福建天然气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西气东输工程的特点在于上游、中游一体化,中石油不仅承担着向下游提供天然气的任务,更要在上游开采与中游管输领域投入巨资,其整体风险远大于仅承担LNG接收及陆路输送任务的中海油。因此,中海油与各LNG下游用户的谈判相对容易。
“比如,我们的LNG是通过LNG船运到位于福建沿海的接收站的,省去了天然气管输中,调峰用地下储气库的建设成本,因此,原料供应的可调节性优于西气东输。这直接有利于我们与下游用户达成最终协议。”
“其实,我们的谈判一点儿也不比西气东输容易,只是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共同作用,使得大家跨过了框架协议,直接签署了‘照付不议’的商务合同。”这位人士向记者介绍道。
据悉,自前年5月公司正式向下游电厂及城市燃气商呈交“照付不议”合同样本以来,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上下游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协商的原则,围绕气量、气价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十几轮艰苦谈判,最终于9月12日签署了厚达100多页的商务合同。
这些合同包括中海油福建天然气公司与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厦门等五个城市的燃气公司,及与拟建的莆田、晋江、厦门等三个燃气电厂签订的购气合同;福建省电力公司与燃气电厂签订的购电合同,另外,还包括中海油福建天然气公司与福建LNG运输项目办公室签订的运输协议。在这些合同中,除福建省电力公司与三个燃气电厂签订的购电合同外,其他合同均带有“照付不议”的性质。
虽然这位高层以保密为由,拒绝透露此次签署的协议中有关气价与气量的具体条款,但他表示,由于该项目要到2007年才投产,因此,协议条款的具体数字均有一定的浮动比例,体现了适时的灵活性。
同样保守秘密的还有厦门燃气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姚悦睿。不过,姚认为,自去年开始的全国性能源紧张,也是客观上促成LNG供需双方签署“照付不议”协议的原因之一。据介绍,福建远离一次能源产地,是中国一次能源最匮乏的地区之一。2003年全省一次能源自给率仅为40.3%,预计到2010年这一数字将下降到30%以下。而福建的经济发展却对能源有着旺盛需求,因此,包括城市燃气商在内的LNG下游用户,都希望该项目早日建成。借鉴中石油,中海油“识实务为俊杰”
事实上,无论是LNG输送与使用的特殊性,还是福建对LNG的旺盛需求,这些客观原因固然对“照付不议”协议的签署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西气东输的前车之鉴,进一步促成福建LNG项目供需双方走到一起。
据一位参与谈判的内部人士介绍,初期,供需双方的意见分歧主要表现在气价计算、相关技术参数选择和“照付不议”系数确定等问题上。这也是西气东输工程中,中石油与下游用户的主要矛盾所在。
由于中石油同时操作西气东输上游开采与中游管输,因此,中石油曾坚持将气价分为井口价与管输价两部分,并以此为基础,在销售天然气时,向下游用户出具气源费和管输费两张发票。这直接导致城市燃气商在抵扣增值税方面,每方气损失0.05元。
而对于中海油而言,LNG提供方――印尼东固气田的储量丰富与低廉的开采成本,使其获得了相对廉价的LNG,并且,LNG是以进口到岸价结算。而LNG在接收站气化后再管输到城市燃气商与电厂的过程,也不如西气东输复杂。因此,中海油销售的LNG的成本构成相对简单,且具有价格优势。
另外,在技术参数和“照付不议”系数等问题上,中海油也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态度。如在与气价相关的技术参数的选择上,中海油避开了双方
9月12日,对于关注中国天然气的业内人士来说,值得纪念。福建LNG(液化天然气)项目下游的一系列商务合同(即:“照付不议”协议,见附录),在这一天同时签署。这不仅标志着该项目取得重大进展,更使其最终摆脱了由于西气东输“照付不议”协议曾经签署受阻而带来的阴影,也为中国陆续建立的其他LNG项目的供需双方积累了谈判经验。
就在一个月前,中石油低调宣布,由于中外双方在西气东输盈利率问题上没能取得共识,以壳牌和埃克森美孚为首的国际投资集团最终退出该项目。业内盛传,中石油在项目下游“照付不议”协议签署上遇到的重重阻力,最终影响了项目的预期盈利率。
虽然当时官方舆论无不“盛赞”中石油独立担当“世纪工程”的气魄,但业内清楚,作为煤炭、石油等传统一次能源的重要替代方向,中国天然气的市场化利用,将因这一事件而陡增变数。而此时,福建LNG“照付不议”协议的谈判也已进入最紧张的阶段。成本优势与旺盛需求――协议签署两大动因
“一般认为,‘照付不议’协议是能源上游提供商为化解自身风险,而强加给下游消费者的‘不平等条约’。但就LNG自身性质而言,我们这次签署的协议,对于买卖双方,完全是平等的。”中海油福建天然气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西气东输工程的特点在于上游、中游一体化,中石油不仅承担着向下游提供天然气的任务,更要在上游开采与中游管输领域投入巨资,其整体风险远大于仅承担LNG接收及陆路输送任务的中海油。因此,中海油与各LNG下游用户的谈判相对容易。
“比如,我们的LNG是通过LNG船运到位于福建沿海的接收站的,省去了天然气管输中,调峰用地下储气库的建设成本,因此,原料供应的可调节性优于西气东输。这直接有利于我们与下游用户达成最终协议。”
“其实,我们的谈判一点儿也不比西气东输容易,只是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共同作用,使得大家跨过了框架协议,直接签署了‘照付不议’的商务合同。”这位人士向记者介绍道。
据悉,自前年5月公司正式向下游电厂及城市燃气商呈交“照付不议”合同样本以来,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上下游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协商的原则,围绕气量、气价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十几轮艰苦谈判,最终于9月12日签署了厚达100多页的商务合同。
这些合同包括中海油福建天然气公司与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厦门等五个城市的燃气公司,及与拟建的莆田、晋江、厦门等三个燃气电厂签订的购气合同;福建省电力公司与燃气电厂签订的购电合同,另外,还包括中海油福建天然气公司与福建LNG运输项目办公室签订的运输协议。在这些合同中,除福建省电力公司与三个燃气电厂签订的购电合同外,其他合同均带有“照付不议”的性质。
虽然这位高层以保密为由,拒绝透露此次签署的协议中有关气价与气量的具体条款,但他表示,由于该项目要到2007年才投产,因此,协议条款的具体数字均有一定的浮动比例,体现了适时的灵活性。
同样保守秘密的还有厦门燃气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姚悦睿。不过,姚认为,自去年开始的全国性能源紧张,也是客观上促成LNG供需双方签署“照付不议”协议的原因之一。据介绍,福建远离一次能源产地,是中国一次能源最匮乏的地区之一。2003年全省一次能源自给率仅为40.3%,预计到2010年这一数字将下降到30%以下。而福建的经济发展却对能源有着旺盛需求,因此,包括城市燃气商在内的LNG下游用户,都希望该项目早日建成。借鉴中石油,中海油“识实务为俊杰”
事实上,无论是LNG输送与使用的特殊性,还是福建对LNG的旺盛需求,这些客观原因固然对“照付不议”协议的签署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西气东输的前车之鉴,进一步促成福建LNG项目供需双方走到一起。
据一位参与谈判的内部人士介绍,初期,供需双方的意见分歧主要表现在气价计算、相关技术参数选择和“照付不议”系数确定等问题上。这也是西气东输工程中,中石油与下游用户的主要矛盾所在。
由于中石油同时操作西气东输上游开采与中游管输,因此,中石油曾坚持将气价分为井口价与管输价两部分,并以此为基础,在销售天然气时,向下游用户出具气源费和管输费两张发票。这直接导致城市燃气商在抵扣增值税方面,每方气损失0.05元。
而对于中海油而言,LNG提供方――印尼东固气田的储量丰富与低廉的开采成本,使其获得了相对廉价的LNG,并且,LNG是以进口到岸价结算。而LNG在接收站气化后再管输到城市燃气商与电厂的过程,也不如西气东输复杂。因此,中海油销售的LNG的成本构成相对简单,且具有价格优势。
另外,在技术参数和“照付不议”系数等问题上,中海油也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态度。如在与气价相关的技术参数的选择上,中海油避开了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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