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计划经济后遗症 民营电装业欲破壁
2004-07-14 09:37:1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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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重庆电力安装市场遗留“计划经济后遗症”
●国内惟一的民间电力安装协会重庆南岸电力安装协会(以下简称电装协),从去年5月18日成立起,就注定要卷入重重矛盾。
●7月12日,南岸电力安装协会几位负责人约见记者时称,虽然国家政策和法令已经要求电力安装市场全面放开,但重庆市场依然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态势……
据电装协负责人介绍,电力系统的运行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是以发电厂、国家电网为主的能源生产、传输环节;其次是城区供电等电力销售环节;第三部分就是电力设备安装环节。前两个环节,都属于国家控制范畴,没有划入市场领域,而第三部分则允许投资者进入,属于可进行市场运作的领域。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遗留的顽症,使实际运作中原本只具备电力销售和正常维护资格的供电环节,将触角伸向下游的电力设备安装市场。”
据不完全统计数据表明,目前重庆市已经注册并进入国家电网的民营电力安装企业已近300家,“如果加上没有经过注册入网的企业,总数可能会超过500家。”该负责人称,电装协目前成员企业共有七家左右,“这七家公司一年安装工程总量产值为5000多万元,而全市工程总产值估计最少也有10亿元左右,所以说民营电装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在如此巨大的市场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民营电装公司之所以市场占有量如此之小,一是因为进入市场的时间多为国家1999年电力安装市场放开之后,二是因为这个市场先天的垄断不容易打破。”
重庆电力安装至少有上10亿的市场
门槛一:入网证是障碍?
电装协指出民营企业在进入电装市场时受到一定限制。
该负责人透露,民营企业进入电装市场,一般的手续是先通过工商注册,然后由市建委颁发资质证书,第三步则要到电力公司申请入网证书。据称,这第三步是电力公司自己设置的,因为从技术上说,只要拿到建委的资质证书,就说明公司已经具备了施工的技术及设备等条件,而入网证书从实质上说并没有太大意义。“而且电力安装市场按照国家的政策来讲,本来就属于建设安装市场,不会触及国家电网的安全。所以我们认为,入网证书的实质,就是为民营企业进入市场设置的第一个障碍。”
门槛二:竞争起点不平等
“另一方面,在业务审批上也存在不公现象,例如用户因某种设备价格太高不愿意安装,那他就只有选择电力公司下属的企业安装,因为只有电力公司才有权作出装与不装的决定,如果用户选择的是我们民营安装公司,其结果是,这个设备必须安装。”电装协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情绪显得有些激动,他认为在垄断的保护伞下,电力分支机构有很多手段对其他竞争对手进行排挤:“比如业务信息,因为用户要安装电力设备,就必须到电力公司申请,所以一手信息都在他们的手中,其结果就是民营企业的业务竞争始终无法赶上电力公司分支企业。”
遭遇捆绑合同
说到捆绑合同,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去年美国联邦法庭审判的微软公司将软件与硬件进行捆绑销售的案例。电装协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称:“在安装一户一表的过程中,一些人利用捆绑合同将业务揽到电力公司下属的安装企业。”
工程费用户承担
他举例说明了捆绑合同的表现形式:“例如一幢100户的住宅楼,在向电力公司提出申请时,他们会在安装设计的过程中提出签定安装合同的要求,使用户被套牢在合同之上。而重庆市政府2001年[67]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用户的一户一表可自行设置安装,安装验收合格后由电力公司供电’。在用户缺乏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利用捆绑合同将安装工程费用一并施加到用户头上,显然有失公平。”
不公布收费明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3款第6条的规定,电力公司的这些做法,显然都属于不正当竞争范畴。而且,不将收费明细对外公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介绍完情况之后,该位人士拿出由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编辑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智能引用相关法律文件》一书说:“国家工商总局在1999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对供电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提出,‘电力管理站是提供电能服务的企业,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用企业应当受《反不正当法》的调整<
●国内惟一的民间电力安装协会重庆南岸电力安装协会(以下简称电装协),从去年5月18日成立起,就注定要卷入重重矛盾。
●7月12日,南岸电力安装协会几位负责人约见记者时称,虽然国家政策和法令已经要求电力安装市场全面放开,但重庆市场依然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态势……
据电装协负责人介绍,电力系统的运行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是以发电厂、国家电网为主的能源生产、传输环节;其次是城区供电等电力销售环节;第三部分就是电力设备安装环节。前两个环节,都属于国家控制范畴,没有划入市场领域,而第三部分则允许投资者进入,属于可进行市场运作的领域。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遗留的顽症,使实际运作中原本只具备电力销售和正常维护资格的供电环节,将触角伸向下游的电力设备安装市场。”
据不完全统计数据表明,目前重庆市已经注册并进入国家电网的民营电力安装企业已近300家,“如果加上没有经过注册入网的企业,总数可能会超过500家。”该负责人称,电装协目前成员企业共有七家左右,“这七家公司一年安装工程总量产值为5000多万元,而全市工程总产值估计最少也有10亿元左右,所以说民营电装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在如此巨大的市场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民营电装公司之所以市场占有量如此之小,一是因为进入市场的时间多为国家1999年电力安装市场放开之后,二是因为这个市场先天的垄断不容易打破。”
门槛一:入网证是障碍?
电装协指出民营企业在进入电装市场时受到一定限制。
该负责人透露,民营企业进入电装市场,一般的手续是先通过工商注册,然后由市建委颁发资质证书,第三步则要到电力公司申请入网证书。据称,这第三步是电力公司自己设置的,因为从技术上说,只要拿到建委的资质证书,就说明公司已经具备了施工的技术及设备等条件,而入网证书从实质上说并没有太大意义。“而且电力安装市场按照国家的政策来讲,本来就属于建设安装市场,不会触及国家电网的安全。所以我们认为,入网证书的实质,就是为民营企业进入市场设置的第一个障碍。”
门槛二:竞争起点不平等
“另一方面,在业务审批上也存在不公现象,例如用户因某种设备价格太高不愿意安装,那他就只有选择电力公司下属的企业安装,因为只有电力公司才有权作出装与不装的决定,如果用户选择的是我们民营安装公司,其结果是,这个设备必须安装。”电装协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情绪显得有些激动,他认为在垄断的保护伞下,电力分支机构有很多手段对其他竞争对手进行排挤:“比如业务信息,因为用户要安装电力设备,就必须到电力公司申请,所以一手信息都在他们的手中,其结果就是民营企业的业务竞争始终无法赶上电力公司分支企业。”
遭遇捆绑合同
说到捆绑合同,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去年美国联邦法庭审判的微软公司将软件与硬件进行捆绑销售的案例。电装协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称:“在安装一户一表的过程中,一些人利用捆绑合同将业务揽到电力公司下属的安装企业。”
工程费用户承担
他举例说明了捆绑合同的表现形式:“例如一幢100户的住宅楼,在向电力公司提出申请时,他们会在安装设计的过程中提出签定安装合同的要求,使用户被套牢在合同之上。而重庆市政府2001年[67]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用户的一户一表可自行设置安装,安装验收合格后由电力公司供电’。在用户缺乏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利用捆绑合同将安装工程费用一并施加到用户头上,显然有失公平。”
不公布收费明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3款第6条的规定,电力公司的这些做法,显然都属于不正当竞争范畴。而且,不将收费明细对外公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介绍完情况之后,该位人士拿出由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编辑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智能引用相关法律文件》一书说:“国家工商总局在1999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对供电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提出,‘电力管理站是提供电能服务的企业,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用企业应当受《反不正当法》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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