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指出:煤电结盟由利益敌对走向合作双赢
2003-11-14 14:06:36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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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今年煤电两大行业可谓新闻多多。年初的长沙全国煤炭订货会上,双方围绕电煤涨价问题剑拔弩张,发改委和电监会三道金牌协调双方,也只促成了40%的电煤合同签订。但在订货会结束不久,煤电联营的消息却频频见诸报端。
6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淮南矿业(集团)公司联手欲建“火电三峡”;与此同时,中煤集团和华能集团也已正式启动全面战略合作;
10月中旬,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山西大同煤矿、阳泉煤矿签署合作协议……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煤电两大行业的亲密接触,引起了经济界的高度关注。有关专家认为,煤电双方正由过去的利益敌对走向合作双赢。这对我国能源工业的未来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也是今年我国经济生活中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煤电之间为什么会有利益敌对呢?
这不难理解。电力是煤炭最大用户,电煤占煤炭消费的60%,煤的价格高低对煤电双方都是利害攸关的大事。煤炭行业想方设法涨价,电力行业极力反对,双方成为利益敌对顺理成章。
煤电矛盾由来已久,却偏偏在今年爆发;而国家早就鼓励的煤电合作,却是在一对“冤家”刚刚的不欢而散之后前嫌尽释。今年有什么特殊,为何煤电之间的关系如此热闹?其实,翻阅一下煤电关系的历史就会得到答案。
煤电关系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92年之前的指令性计划时期,这个阶段煤电之间主要是生产衔接,没有利益冲突。
第二阶段是1992~2001年,在这十年当中,煤炭价格逐步放开,但仍执行国家指导价,只是有所松动。冶金、化工等用煤大户的定价和供需关系已完全市场化,这些行业和煤炭行业的关系至今仍比较融洽。
煤炭行业经历了市场化改革之后,形成了企业主体互相竞争的局面。但电力行业高度垄断的特点在此期间却没有什么变化。
冶金和化工用煤价格涨上去了,电煤价格也是上涨的。煤电矛盾在于,煤炭企业认为电煤价格太低,而电力行业认为电价没有放开,电煤价格涨多了无法承受。表面看谁的说法都有理,但国家指导价谁也不能不听,你拖延付款,我延期交煤。双方矛盾积聚日深。
2002年起,电煤价格完全放开,若干大型电力企业集团正式组建,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政策在
2002年底浮出水面。于是,煤电两大行业的关系步入了第三阶段。
2003年年初,在长沙全国煤炭订货会上,煤电矛盾终于爆发了。
煤炭企业坚持吨煤价格上涨10元,但几大电力集团只同意贫瘦煤和短缺品种可以适度调一点,其他一律不能动。既然现在大家都是企业,买卖自由,煤炭企业在煤炭紧俏,销售旺盛的情况下,无所畏惧。而电力行业是五大集团,很容易团结起来,并早已拟定好了谈判底牌:反正你不能不卖煤,国家也不能不要电。
果然,双方互不相让,会议延期一周,只签订了1亿吨左右的电煤合同,比原计划少1.5亿吨。
1.5亿吨的电煤缺口怎么办?市场体制失灵了。这是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的大事,不能任双方僵持下去,发改委和电监会连发三道金牌敦促解决。有些电厂库存煤下降,提前停机检修,有些地方拉闸限电,这里面当然有电煤供应的问题,是不是还有发难的意思也不好说。
利益敌对,旧体制的积弊至此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动用行政干预强制解决,则是新旧体制共同作用的结果。
旧体制作用的因素是,电力行业高度垄断,没有形成充分竞争的格局,虽说组建几大集团,也还是为数很少,容易团结对抗煤炭企业的涨价要求,企图继续享有电煤低价。另一方面就是电价没有放开。
而新体制作用的因素是,电力行业垄断的坚冰被打破,参与市场竞争的利益主体开始出现,电煤价格放开。
两种体制的共同作用决定了年初订货会上的冲突,而新体制的产生和发展又决定了煤电关系新的一页:合作双赢。
其实,过去的电力行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竞争主体),它既是生产者,同时又是行业管理者,垄断是其最明显的特征。在这样的条件下,它无需和谁进行利益上的谈判,也没有这个动力,它的利益就是国家利益。
但现在不同,坚冰打破了,竞争在加强,电力行业的垄断地位在被逐渐削弱,企业出现了,主体出现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合作也就出现了。
争执的结果是让电力企业更加清醒,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们开始纷纷转向寻求合作。华能集团今年在寻求合作方面十分活跃,目前已与淮南煤矿、平顶山煤矿、中煤集团签订了合作意向;其他电力集团也都开始行动,大有跑马圈地的势头。
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双赢。在市场经济中,只对一方有利是不能达成合作的。对电力企业来说,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同煤炭企业加强联系,打通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走煤电联营道路已成为市场化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在煤炭比较紧俏,销售比较旺盛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6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淮南矿业(集团)公司联手欲建“火电三峡”;与此同时,中煤集团和华能集团也已正式启动全面战略合作;
10月中旬,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山西大同煤矿、阳泉煤矿签署合作协议……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煤电两大行业的亲密接触,引起了经济界的高度关注。有关专家认为,煤电双方正由过去的利益敌对走向合作双赢。这对我国能源工业的未来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也是今年我国经济生活中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煤电之间为什么会有利益敌对呢?
这不难理解。电力是煤炭最大用户,电煤占煤炭消费的60%,煤的价格高低对煤电双方都是利害攸关的大事。煤炭行业想方设法涨价,电力行业极力反对,双方成为利益敌对顺理成章。
煤电矛盾由来已久,却偏偏在今年爆发;而国家早就鼓励的煤电合作,却是在一对“冤家”刚刚的不欢而散之后前嫌尽释。今年有什么特殊,为何煤电之间的关系如此热闹?其实,翻阅一下煤电关系的历史就会得到答案。
煤电关系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92年之前的指令性计划时期,这个阶段煤电之间主要是生产衔接,没有利益冲突。
第二阶段是1992~2001年,在这十年当中,煤炭价格逐步放开,但仍执行国家指导价,只是有所松动。冶金、化工等用煤大户的定价和供需关系已完全市场化,这些行业和煤炭行业的关系至今仍比较融洽。
煤炭行业经历了市场化改革之后,形成了企业主体互相竞争的局面。但电力行业高度垄断的特点在此期间却没有什么变化。
冶金和化工用煤价格涨上去了,电煤价格也是上涨的。煤电矛盾在于,煤炭企业认为电煤价格太低,而电力行业认为电价没有放开,电煤价格涨多了无法承受。表面看谁的说法都有理,但国家指导价谁也不能不听,你拖延付款,我延期交煤。双方矛盾积聚日深。
2002年起,电煤价格完全放开,若干大型电力企业集团正式组建,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政策在
2002年底浮出水面。于是,煤电两大行业的关系步入了第三阶段。
2003年年初,在长沙全国煤炭订货会上,煤电矛盾终于爆发了。
煤炭企业坚持吨煤价格上涨10元,但几大电力集团只同意贫瘦煤和短缺品种可以适度调一点,其他一律不能动。既然现在大家都是企业,买卖自由,煤炭企业在煤炭紧俏,销售旺盛的情况下,无所畏惧。而电力行业是五大集团,很容易团结起来,并早已拟定好了谈判底牌:反正你不能不卖煤,国家也不能不要电。
果然,双方互不相让,会议延期一周,只签订了1亿吨左右的电煤合同,比原计划少1.5亿吨。
1.5亿吨的电煤缺口怎么办?市场体制失灵了。这是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的大事,不能任双方僵持下去,发改委和电监会连发三道金牌敦促解决。有些电厂库存煤下降,提前停机检修,有些地方拉闸限电,这里面当然有电煤供应的问题,是不是还有发难的意思也不好说。
利益敌对,旧体制的积弊至此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动用行政干预强制解决,则是新旧体制共同作用的结果。
旧体制作用的因素是,电力行业高度垄断,没有形成充分竞争的格局,虽说组建几大集团,也还是为数很少,容易团结对抗煤炭企业的涨价要求,企图继续享有电煤低价。另一方面就是电价没有放开。
而新体制作用的因素是,电力行业垄断的坚冰被打破,参与市场竞争的利益主体开始出现,电煤价格放开。
两种体制的共同作用决定了年初订货会上的冲突,而新体制的产生和发展又决定了煤电关系新的一页:合作双赢。
其实,过去的电力行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竞争主体),它既是生产者,同时又是行业管理者,垄断是其最明显的特征。在这样的条件下,它无需和谁进行利益上的谈判,也没有这个动力,它的利益就是国家利益。
但现在不同,坚冰打破了,竞争在加强,电力行业的垄断地位在被逐渐削弱,企业出现了,主体出现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合作也就出现了。
争执的结果是让电力企业更加清醒,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们开始纷纷转向寻求合作。华能集团今年在寻求合作方面十分活跃,目前已与淮南煤矿、平顶山煤矿、中煤集团签订了合作意向;其他电力集团也都开始行动,大有跑马圈地的势头。
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双赢。在市场经济中,只对一方有利是不能达成合作的。对电力企业来说,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同煤炭企业加强联系,打通长期稳定的供货渠道,走煤电联营道路已成为市场化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在煤炭比较紧俏,销售比较旺盛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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