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和亲”能否化解两家“世仇”?
2003-07-14 17:48:29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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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的“电煤之争”从去年打到今年,在发改委的调停下,算是暂告结束。但由于是政府干预,双方很难心服口服。有专家“支招”:由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在资本结合的基础上组建煤电合营企业,或者结成战略联盟关系,矛盾自然会减少。谁知话音未落,电煤联合的行动业就已经开始了,其中不乏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以下简称中煤)这样的大集团。
“唇齿相依”不如“血肉相连”
作为上下游的两个行业,人们通常用“唇齿相依”来形容煤炭和电力的关系。但就算“难舍难分”,也难免“锅沿碰马勺”。假如双方通过相互渗透建立产权纽带,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织局面,双方的关系就演变为“血肉相连”了。
在此背景下,华能集团与中煤集团公司长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6月18日在北京签署,此举开了两大国有煤、电集团合作的先河。华能和中煤约定,双方将在国内外合作建设煤炭生产基地,在沿海地区合作建立煤炭集散地,在中煤集团所属矿区合作建设大型坑口电厂等。
就在与中煤合作协议签署的前几天,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签署了“联合开发建设淮南煤电基地合作意向书”,拉开了煤电合营的另一篇章。在贵州,兖矿、贵州煤炭企业、电力企业达成协议,分别按4∶3∶3的持股比例,首期投资6个百万吨级的大型煤矿。
记者曾多次致电华能集团,希望了解煤电合营的更多情况。但对方在接到采访提纲一周以后,仍然以尚未向领导汇报为推托,要不就是说,双方只是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其他谈判在逐渐展开,没有可以向媒体披露的内容。更为奇怪的是,中煤集团办公室的一位人士称,双方有协议,对外新闻发布统一由华能负责,中煤不便发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带着几分无奈地告诉记者:“对合作的事情,我们也只是从公开渠道获悉,对相关问题缺乏研究,无话可说。”
各方态度如此,只能有一个理由:煤电合营是个带有几分敏感性的话题。
两个垄断色彩与政府管制色彩浓重的行业之间的真正合作
煤电合营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些煤炭类的上市公司如西山煤电(000983)、郑州煤电(600121)、神火股份(000933)都建立了自己的发电厂。郑州煤电发电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已达18.34%。但是,以往的“合营”大都在行业内部,更多的是煤炭企业延伸产业链建立发电厂。而且原来电网是被电力企业垄断的,出于行业保护目的,煤炭企业发的电几乎上不了电网。
今天的煤电合营,却是两个垄断色彩与政府管制色彩浓重的行业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要冲破行业垄断和行业分割的束缚可能正是煤电合营之所以“敏感”的原因。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副部长冯飞分析,煤炭和电力行业各有各的主管部门,即使煤炭企业下放到地方政府,两者的关系也未改变。也就是说,条块分割的政府管理体制导致煤炭与电力牢固的行业界限,煤炭企业很难将产业链延伸到电力行业,电力企业也难以涉足煤炭行业。
“应该说,煤电合营曾经错失过一次机会。”冯飞介绍说,1985年,为解决当时的电力短缺问题,政策允许集资办电,发电市场出现了数量众多的独立电厂,独立电厂的份额占装机容量一半多。但由于当时煤炭市场供不应求,煤炭企业日子过得挺滋润,尽管电力市场放开,煤炭企业没有抓住机会进入。冯飞认为,煤炭和电力行业至今仍是市场经济程度较低、市场机制未真正发挥作用的行业。电煤之争仍需要政府出面协调价格和供应量,呈现出“政府干预”来维系两者脆弱关系的局面。
按照专家的设想,煤炭企业可以与电力企业合营、或形成战略性联盟,通过煤电资本的相互持股、参股或者控股,利用不同资本的融合、兼并、重组,实现混合经营,从而稳定煤价。
这样,一方面解决了煤炭企业仅提供初级产品的问题,延长了煤炭企业的产业链,过去受电力垄断的影响,煤炭企业发出的电要上电网必须低价贱卖,打破垄断后,煤炭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主动向电力行业渗透;另一方面,保证电力企业用煤价格和供应的稳定,减少供应环节的风险。电力企业也可向煤炭行业渗透,通过投资开发新矿,兼并、购买已有煤矿,达到从源头上参与竞争的目的。
但煤电合营并非说说那么轻松,因为煤电都是投资密集型的行业。比如投资一个百万吨级的煤矿就要上亿元,而一个发电集团,每年的用煤量上千万吨,同样,电厂建设投资也是动辄几十亿元,因此电力企业要渗透到燃料领域,投资强度非常大。
更重要的问题是,靠煤电合营就能彻底解决煤电之争吗?
电力企业担心煤炭企业会成为包袱
近两年,煤炭供求形势比较有利于煤炭行业,但这并不是煤炭行业自身努力的结果,而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结果。截止到目前,煤炭行业把握、控制市场供求的能力还没有明显改观。
资料显示,<
“唇齿相依”不如“血肉相连”
作为上下游的两个行业,人们通常用“唇齿相依”来形容煤炭和电力的关系。但就算“难舍难分”,也难免“锅沿碰马勺”。假如双方通过相互渗透建立产权纽带,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织局面,双方的关系就演变为“血肉相连”了。
在此背景下,华能集团与中煤集团公司长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6月18日在北京签署,此举开了两大国有煤、电集团合作的先河。华能和中煤约定,双方将在国内外合作建设煤炭生产基地,在沿海地区合作建立煤炭集散地,在中煤集团所属矿区合作建设大型坑口电厂等。
就在与中煤合作协议签署的前几天,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签署了“联合开发建设淮南煤电基地合作意向书”,拉开了煤电合营的另一篇章。在贵州,兖矿、贵州煤炭企业、电力企业达成协议,分别按4∶3∶3的持股比例,首期投资6个百万吨级的大型煤矿。
记者曾多次致电华能集团,希望了解煤电合营的更多情况。但对方在接到采访提纲一周以后,仍然以尚未向领导汇报为推托,要不就是说,双方只是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其他谈判在逐渐展开,没有可以向媒体披露的内容。更为奇怪的是,中煤集团办公室的一位人士称,双方有协议,对外新闻发布统一由华能负责,中煤不便发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带着几分无奈地告诉记者:“对合作的事情,我们也只是从公开渠道获悉,对相关问题缺乏研究,无话可说。”
各方态度如此,只能有一个理由:煤电合营是个带有几分敏感性的话题。
两个垄断色彩与政府管制色彩浓重的行业之间的真正合作
煤电合营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些煤炭类的上市公司如西山煤电(000983)、郑州煤电(600121)、神火股份(000933)都建立了自己的发电厂。郑州煤电发电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已达18.34%。但是,以往的“合营”大都在行业内部,更多的是煤炭企业延伸产业链建立发电厂。而且原来电网是被电力企业垄断的,出于行业保护目的,煤炭企业发的电几乎上不了电网。
今天的煤电合营,却是两个垄断色彩与政府管制色彩浓重的行业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要冲破行业垄断和行业分割的束缚可能正是煤电合营之所以“敏感”的原因。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副部长冯飞分析,煤炭和电力行业各有各的主管部门,即使煤炭企业下放到地方政府,两者的关系也未改变。也就是说,条块分割的政府管理体制导致煤炭与电力牢固的行业界限,煤炭企业很难将产业链延伸到电力行业,电力企业也难以涉足煤炭行业。
“应该说,煤电合营曾经错失过一次机会。”冯飞介绍说,1985年,为解决当时的电力短缺问题,政策允许集资办电,发电市场出现了数量众多的独立电厂,独立电厂的份额占装机容量一半多。但由于当时煤炭市场供不应求,煤炭企业日子过得挺滋润,尽管电力市场放开,煤炭企业没有抓住机会进入。冯飞认为,煤炭和电力行业至今仍是市场经济程度较低、市场机制未真正发挥作用的行业。电煤之争仍需要政府出面协调价格和供应量,呈现出“政府干预”来维系两者脆弱关系的局面。
按照专家的设想,煤炭企业可以与电力企业合营、或形成战略性联盟,通过煤电资本的相互持股、参股或者控股,利用不同资本的融合、兼并、重组,实现混合经营,从而稳定煤价。
这样,一方面解决了煤炭企业仅提供初级产品的问题,延长了煤炭企业的产业链,过去受电力垄断的影响,煤炭企业发出的电要上电网必须低价贱卖,打破垄断后,煤炭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主动向电力行业渗透;另一方面,保证电力企业用煤价格和供应的稳定,减少供应环节的风险。电力企业也可向煤炭行业渗透,通过投资开发新矿,兼并、购买已有煤矿,达到从源头上参与竞争的目的。
但煤电合营并非说说那么轻松,因为煤电都是投资密集型的行业。比如投资一个百万吨级的煤矿就要上亿元,而一个发电集团,每年的用煤量上千万吨,同样,电厂建设投资也是动辄几十亿元,因此电力企业要渗透到燃料领域,投资强度非常大。
更重要的问题是,靠煤电合营就能彻底解决煤电之争吗?
电力企业担心煤炭企业会成为包袱
近两年,煤炭供求形势比较有利于煤炭行业,但这并不是煤炭行业自身努力的结果,而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结果。截止到目前,煤炭行业把握、控制市场供求的能力还没有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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