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十项措施为机电产品出口铺路架桥
2003-04-28 11:29:13 来源:机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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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的通知》,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就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发出通知,要求从十个方面为机电产品出口营造良好环境。
这十个方面的措施包括:清理整顿原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有关出口机电产品的法律法规;调整不符合WTO/TBT的规章制度,按TBT原则合理调整《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将检验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国家重大经济权益、保证出口商品质量和反欺诈产品上;按“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通行的做法,进一步调整检验监管模式;加快机电标准制修订的步伐,努力打破国外技术壁垒,推动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严格把关,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口,对质量不稳定、国外反映质量问题多、退货多的出口机电产品和质量管理不健全的机电生产企业要加强管理;加大出口机电企业认证力度,增强企业在全球化竞争的能力;转变政府职能,为出口机电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大力支持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强出口成套设备的检验监管工作,扶持鼓励成套设备出口;加强基础建设、加大科技投入。
影响机电产品出口的因素
据商务部机电司介绍,我国机电产品已连续8年成为第一大类出口商品,目前我国有39种机电产品的出口额居全球首位。
但同时,有关权威人士也指出,虽然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增长很快,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突出表现在研发及投入不足,不少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二是出口结构尚待优化,技术含量与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比重较低,高端产品出口规模小。三是出口秩序仍需改善,一些企业低价竞销,贸易磨擦有所增加。四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使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频频遭遇市场准入限制。
现有机电产品出口政策体系
一是机电产品产业支持政策。根据企业的出口业绩,目前,我国机电企业分为出口基地企业、扩大出口企业和一般企业三个层次。对这些企业的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上:给予机电产品出口专项技术改造贷款和技术更新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科研开发投入;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税收,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企业、扩大出口企业利用技术改造贷款和外贸发展基金为扩大出口或技术改造而确需引进企业自用、国内不能生产、技术先进的加工设备、测试设备和样机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项目国际招标国内中标机电设备进口所需用零部件的,免征关税。
二是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政策。对符合有关规章或规定的机电企业和产品,银行给予流动金融资金方面的支持便利。
三是政策性信贷支持政策。完善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信贷(包括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和对外担保)业务,对大型和成套设备出口、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逐年增加出口信贷规模,并对银行所贷资金给予国家担保。
四是政策性保险支持。建立机电产品出口信用保险制度,降低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费率,对国家风险分类和国家限额进行调整。
五是出口退税政策。改善出口退税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在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免、抵、退”税政策。对机电产品出口采取优先恢复退税率,优先办理退税,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设备,给予退税。
六是境外加工贸易的支持政策。继续执行1999年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制定的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规定。
七是加工贸易的支持政策。继续执行和完善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推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中规定的政策措施,对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加工贸易实行免设台账、免审合同、免办手册管理。
八是质量认证和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支持政策。积极支持机电产品出口企业通过产品认证、国际安全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及环保认证。
九是机电产品出口秩序方面的支持政策。对易造成出口秩序混乱的机电产品,实行出口招标管理,对部分机电产品实行海关核签章管理,加强对大型成套设备对外投标(议标)秩序的协调管理。
这十个方面的措施包括:清理整顿原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有关出口机电产品的法律法规;调整不符合WTO/TBT的规章制度,按TBT原则合理调整《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将检验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国家重大经济权益、保证出口商品质量和反欺诈产品上;按“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通行的做法,进一步调整检验监管模式;加快机电标准制修订的步伐,努力打破国外技术壁垒,推动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严格把关,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口,对质量不稳定、国外反映质量问题多、退货多的出口机电产品和质量管理不健全的机电生产企业要加强管理;加大出口机电企业认证力度,增强企业在全球化竞争的能力;转变政府职能,为出口机电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大力支持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强出口成套设备的检验监管工作,扶持鼓励成套设备出口;加强基础建设、加大科技投入。
影响机电产品出口的因素
据商务部机电司介绍,我国机电产品已连续8年成为第一大类出口商品,目前我国有39种机电产品的出口额居全球首位。
但同时,有关权威人士也指出,虽然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增长很快,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待提高,突出表现在研发及投入不足,不少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二是出口结构尚待优化,技术含量与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比重较低,高端产品出口规模小。三是出口秩序仍需改善,一些企业低价竞销,贸易磨擦有所增加。四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使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频频遭遇市场准入限制。
现有机电产品出口政策体系
一是机电产品产业支持政策。根据企业的出口业绩,目前,我国机电企业分为出口基地企业、扩大出口企业和一般企业三个层次。对这些企业的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上:给予机电产品出口专项技术改造贷款和技术更新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科研开发投入;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税收,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企业、扩大出口企业利用技术改造贷款和外贸发展基金为扩大出口或技术改造而确需引进企业自用、国内不能生产、技术先进的加工设备、测试设备和样机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项目国际招标国内中标机电设备进口所需用零部件的,免征关税。
二是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政策。对符合有关规章或规定的机电企业和产品,银行给予流动金融资金方面的支持便利。
三是政策性信贷支持政策。完善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信贷(包括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和对外担保)业务,对大型和成套设备出口、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逐年增加出口信贷规模,并对银行所贷资金给予国家担保。
四是政策性保险支持。建立机电产品出口信用保险制度,降低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费率,对国家风险分类和国家限额进行调整。
五是出口退税政策。改善出口退税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在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免、抵、退”税政策。对机电产品出口采取优先恢复退税率,优先办理退税,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设备,给予退税。
六是境外加工贸易的支持政策。继续执行1999年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制定的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规定。
七是加工贸易的支持政策。继续执行和完善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推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中规定的政策措施,对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加工贸易实行免设台账、免审合同、免办手册管理。
八是质量认证和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支持政策。积极支持机电产品出口企业通过产品认证、国际安全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及环保认证。
九是机电产品出口秩序方面的支持政策。对易造成出口秩序混乱的机电产品,实行出口招标管理,对部分机电产品实行海关核签章管理,加强对大型成套设备对外投标(议标)秩序的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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