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率统一提上日程 内资企业有望“减负”
2003-01-28 12:28:40 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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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据《消费日报》报道,我国加入WTO后,本着自由、公平、平等的
经济全球化原则,在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税负不一状况中,内资企业与
外资企业不平等的问题日显突出。国内企业呼唤国民待遇,要求“减税”,
与外国在华投资者以平等的企业税率进行市场竞争的呼声十分强烈。日
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
庆在谈到对税制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调整时明确表示:2003年,国家将
努力推进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
这充分说明,企业期盼已久的内资外资企业税率统一问题已提上税费改
革的议事日程。
我国内外资企业在流转税、财产税等方面基本统一。税负不平等主
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上。我国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外资企
业为15%。由于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
和实际税率相差很大。据测算,内资企业所得税平均实际负担率为22%
左右,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平均实际负担率则为11%左右。外资企业所得
税率比内资企业低出整整一半。所得税的这种差别,不能不说实际上造
成了歧视税率的现实,内外资企业的竞争是在不公平的环境下进行了。
对内资企业而言有些忍辱负重的味道。
另有一个极应注意的问题是,目前内资企业的利润正程度不同地出
现下降。从我国1100多家上市公司的会计年报来分析,上市公司的平均
盈利2001年下降了约32%;从2002年的第三季度季报来看,多半的上市
公司利润均不乐观。现在企业正遭遇困境,国内外的商业竞争加剧。根
据对上海及浙江一部分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核心管理层所做的调查,
税负过重,尤其是流转税过重是企业在生存与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压
力。内资企业减税呼声逐浪而高。种种迹象表明,内资企业减税很可能
通过内外资企业并轨之机完成。
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与税收现状来说,把外资企业15%的所得税
一下子升到与内资企业同步―――所得税率33%的地步是不现实的;同
样,把内资企业33%的所得税率一下子降到外资企业目前的水平―――
所得税率15%,也不可能。有关税务专家结合我国经济水平和国际上的
标准建议,将内资企业所得税降至25%左右较为适宜;同时,应该适当
调高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国内企业的
成本竞争压力,有利于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同一相对平等的平台上展
开竞争,以体现WTO的一般原则。
企业所得税的内外统一给国内企业提供了具体的减税预期。2003年,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税率如何调整,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财政研
究室主任赵志耘前不久在“第三届中国宏观经济政策论坛”上表示,要
把按经济性质给予税收优惠改为按技术产业标准给予税收优惠,消除内
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的税收差别。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占多数,他们认
为,统一后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转移到以产业发展导向为主上来。根据国
务院对我国中长期产业发展序列和目标的规划,可以将我国各产业分为
三块:先驱产业、中性产业和限制性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先
驱产业,而对限制性产业,即使是外资企业也不应再给予优惠政策。区
域发展导向也应逐步从目前的沿海地区转向中西部地区。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国内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率新政策,
如果适当调高税前抵扣率,将有效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赋水平。
不过,这项企业税率统一法规的出台似乎还需一段时间的酝酿。国
家税务总局研究所专家认为,2003年不太可能完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
并。涉及“两税合并”的法律文件需经全国人大修订通过,这是个比较
长的过程;另一方面,合并前还要重新确定在税前扣除的折旧比率、计
税工资扣除比例、研发支出等。调整税率是宏观经济的大事,自然应该
慎重。只有这些相关前期铺垫性调整措施完成后,才能水到渠成。
经济全球化原则,在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税负不一状况中,内资企业与
外资企业不平等的问题日显突出。国内企业呼唤国民待遇,要求“减税”,
与外国在华投资者以平等的企业税率进行市场竞争的呼声十分强烈。日
前,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
庆在谈到对税制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调整时明确表示:2003年,国家将
努力推进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
这充分说明,企业期盼已久的内资外资企业税率统一问题已提上税费改
革的议事日程。
我国内外资企业在流转税、财产税等方面基本统一。税负不平等主
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上。我国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外资企
业为15%。由于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
和实际税率相差很大。据测算,内资企业所得税平均实际负担率为22%
左右,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平均实际负担率则为11%左右。外资企业所得
税率比内资企业低出整整一半。所得税的这种差别,不能不说实际上造
成了歧视税率的现实,内外资企业的竞争是在不公平的环境下进行了。
对内资企业而言有些忍辱负重的味道。
另有一个极应注意的问题是,目前内资企业的利润正程度不同地出
现下降。从我国1100多家上市公司的会计年报来分析,上市公司的平均
盈利2001年下降了约32%;从2002年的第三季度季报来看,多半的上市
公司利润均不乐观。现在企业正遭遇困境,国内外的商业竞争加剧。根
据对上海及浙江一部分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核心管理层所做的调查,
税负过重,尤其是流转税过重是企业在生存与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压
力。内资企业减税呼声逐浪而高。种种迹象表明,内资企业减税很可能
通过内外资企业并轨之机完成。
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与税收现状来说,把外资企业15%的所得税
一下子升到与内资企业同步―――所得税率33%的地步是不现实的;同
样,把内资企业33%的所得税率一下子降到外资企业目前的水平―――
所得税率15%,也不可能。有关税务专家结合我国经济水平和国际上的
标准建议,将内资企业所得税降至25%左右较为适宜;同时,应该适当
调高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国内企业的
成本竞争压力,有利于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同一相对平等的平台上展
开竞争,以体现WTO的一般原则。
企业所得税的内外统一给国内企业提供了具体的减税预期。2003年,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税率如何调整,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财政研
究室主任赵志耘前不久在“第三届中国宏观经济政策论坛”上表示,要
把按经济性质给予税收优惠改为按技术产业标准给予税收优惠,消除内
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的税收差别。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占多数,他们认
为,统一后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转移到以产业发展导向为主上来。根据国
务院对我国中长期产业发展序列和目标的规划,可以将我国各产业分为
三块:先驱产业、中性产业和限制性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先
驱产业,而对限制性产业,即使是外资企业也不应再给予优惠政策。区
域发展导向也应逐步从目前的沿海地区转向中西部地区。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国内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率新政策,
如果适当调高税前抵扣率,将有效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赋水平。
不过,这项企业税率统一法规的出台似乎还需一段时间的酝酿。国
家税务总局研究所专家认为,2003年不太可能完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
并。涉及“两税合并”的法律文件需经全国人大修订通过,这是个比较
长的过程;另一方面,合并前还要重新确定在税前扣除的折旧比率、计
税工资扣除比例、研发支出等。调整税率是宏观经济的大事,自然应该
慎重。只有这些相关前期铺垫性调整措施完成后,才能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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