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建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内制度法规
9月27日,公司党委中心组召开年度第12次集体学习研讨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书记、董事长晏志勇主持会议并组织研讨贯彻落实工作。公司党委常委围绕主题开展研讨。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6月以来视察中央企业公开发表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汇编》、《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内容。
晏志勇强调,通过学习领会《汇编》精神,我们深切感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的殷切关怀、对中央企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厚望,公司党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学习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研究提出系统推进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公司制定实施“十四五”规划打好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坚决不触碰生态环保的红线和高压线;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的长效机制,特别要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在中国电建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晏志勇强调,《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公司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抓实。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纪律意识,把《条例》要求落实到位,不断让宣传工作实起来、强起来。要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全面落实宣传工作各项职责任务;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走深走实,做好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宣传工作,做好推进“三大攻坚战”的宣传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论阵地管理,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舆论引导;要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精神文化凝心聚力作用;要落实以人为本,切实关心关爱职工群众,加强维稳工作,确保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晏志勇强调,这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更加严紧硬。公司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问责工作体系,并及时修订完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一级抓一级,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担当精神。要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学习贯彻《条例》有效落实。
公司高管和总部各部门、事业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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