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就开展供电服务提升工程专项检查工作发出通知
2013-10-17 16:20: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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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要求,督促各单位供电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促进供电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8月28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以营销客户[2013]109号文发出通知,决定组织开展供电服务提升工程检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由国网运检部、营销部、农电部、监察局负责人分别带队,并由上述4个部门牵头组织,成立4个检查组,对河北、上海、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甘肃、青海公司开展榆查。每个组检查2个省级公司,在每个省至少检查1个地市公司和1个县公司。
第一组:国网营销部1名负责人带队,国网营销部3人、农电部1人参加,检查国网甘肃、青海电力。(营销部牵头组织)
第二组:国网运检部一名负责人带队,国网运检部、农电部各1人、营销部2人参加,检查国网上海、河北电力。(运检部牵头组织)
第三组:国网农电部一名负责人带队,国网营销部、农电部各2人参加,检查国网湖北、河南电力。(农电部牵头组织)
第四组:国网监察局一名负责人带队,国网运检部、营销部、农电部、监察局各1人参加,检查国网湖南、江西电力。(监察局牵头组织)
二、检查方式
1.听取被检查单位供电服务提升工程工作汇报。
2.查看提升工程实施资料、供电服务工作归档资料。
3.检查供电服务有关业务应用系统及网站使用情况。
4.现场检查营业厅、供电所,以及客户用电情况。
三、检查重点
按照《供电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国家电网营销[2013]525号)和《供电服务提升工程推进计划》(国家电网营销[2013]610号)工作要求,从电网规划建设、电网运行维护、供电服务行为、“大营销”体系向县公司及乡镇供电所延伸,乡镇供电所管理、专业协同联动、服务队伍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建设8个方面,全面检查各单位供电服务提升工程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以及供电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本组具体实施方案,原则上在每个受检查单位检查2天以内,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在被检查单位集中进行反馈。各牵头部门要于检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负责编制完成检查小组报告,反馈国网营销部汇总。
2.被检查单位要从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组织实施、供电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面,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迎检工作与基层单位正常生产、经营工作,对于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被检查单位应及时记录,举一反三,迅速采取整改措施。
3.严格落实公司党组《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国家电网党[2013]1号),各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确保检查实效;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工作,一切接待工作从简,不安排领导陪同,禁止赠送礼品。(崔莹)
一、工作安排
由国网运检部、营销部、农电部、监察局负责人分别带队,并由上述4个部门牵头组织,成立4个检查组,对河北、上海、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甘肃、青海公司开展榆查。每个组检查2个省级公司,在每个省至少检查1个地市公司和1个县公司。
第一组:国网营销部1名负责人带队,国网营销部3人、农电部1人参加,检查国网甘肃、青海电力。(营销部牵头组织)
第二组:国网运检部一名负责人带队,国网运检部、农电部各1人、营销部2人参加,检查国网上海、河北电力。(运检部牵头组织)
第三组:国网农电部一名负责人带队,国网营销部、农电部各2人参加,检查国网湖北、河南电力。(农电部牵头组织)
第四组:国网监察局一名负责人带队,国网运检部、营销部、农电部、监察局各1人参加,检查国网湖南、江西电力。(监察局牵头组织)
二、检查方式
1.听取被检查单位供电服务提升工程工作汇报。
2.查看提升工程实施资料、供电服务工作归档资料。
3.检查供电服务有关业务应用系统及网站使用情况。
4.现场检查营业厅、供电所,以及客户用电情况。
三、检查重点
按照《供电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国家电网营销[2013]525号)和《供电服务提升工程推进计划》(国家电网营销[2013]610号)工作要求,从电网规划建设、电网运行维护、供电服务行为、“大营销”体系向县公司及乡镇供电所延伸,乡镇供电所管理、专业协同联动、服务队伍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建设8个方面,全面检查各单位供电服务提升工程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以及供电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本组具体实施方案,原则上在每个受检查单位检查2天以内,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在被检查单位集中进行反馈。各牵头部门要于检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负责编制完成检查小组报告,反馈国网营销部汇总。
2.被检查单位要从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组织实施、供电服务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面,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迎检工作与基层单位正常生产、经营工作,对于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被检查单位应及时记录,举一反三,迅速采取整改措施。
3.严格落实公司党组《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国家电网党[2013]1号),各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确保检查实效;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工作,一切接待工作从简,不安排领导陪同,禁止赠送礼品。(崔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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