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公司出台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人员轮换办法
2011-05-20 09:29: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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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5月18日,浙江省电力公司出台《浙江省电力公司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人员轮换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以进一步加强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人员管理,防范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干事、干净”。
浙江省电力公司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是指具有管理人、财、物和直接涉及管理对象利益,工作性质特殊的具体工作岗位。《办法》规定,第一类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范围满五年实施轮换交流,第二类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范围满八年实施轮换交流。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轮换交流主要包含不同岗位之间的轮换交流,相同岗位不同工作区域、工作职责范围之间的轮换交流,相同岗位或不同岗位在不同单位(部门)之间的轮换交流。
《办法》同时明确,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这项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轮换交流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直接办理轮换调动手续。对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人员达到规定年限,没有按时进行轮换交流的,在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分,同时责成限期调整;由于未按规定轮换交流岗位而发生问题,纳入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并追究主管及分管领导的责任。(陈海明)
浙江省电力公司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是指具有管理人、财、物和直接涉及管理对象利益,工作性质特殊的具体工作岗位。《办法》规定,第一类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范围满五年实施轮换交流,第二类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范围满八年实施轮换交流。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轮换交流主要包含不同岗位之间的轮换交流,相同岗位不同工作区域、工作职责范围之间的轮换交流,相同岗位或不同岗位在不同单位(部门)之间的轮换交流。
《办法》同时明确,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这项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轮换交流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直接办理轮换调动手续。对重点专业和关键岗位人员达到规定年限,没有按时进行轮换交流的,在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分,同时责成限期调整;由于未按规定轮换交流岗位而发生问题,纳入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并追究主管及分管领导的责任。(陈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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