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工程 建设管理办法(B版)》印发
2009-04-16 15:07: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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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刊讯 为进一步规范电源工程建设管理,明确集团公司总部与主任级分(子)公司、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落实三级责任主体,实现投产、效益、效率“三达标”,建成“两优一高”电厂,集团公司制订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B版)》,并于2月1 7日以中国华电工[2009]1 67号文予以印发,要求系统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华电工[2003]260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电源工程,境外及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办法》提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遵循三级管理的模式,即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建设单位,按照不同权限实施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特殊情况下,集团公司有权直接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任级分(子)公司、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管理范围之外的项目仍由集团公司直接对建设单位承担管理职责。本工程用于规范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违反该办法的行为将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但该管理办法不作为处理民事责任的依据。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各二级机构、建设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的其他管理规定,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办法》分以下章节:总则;职责分工;过程管理;附则等。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电源工程,境外及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办法》提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遵循三级管理的模式,即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建设单位,按照不同权限实施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特殊情况下,集团公司有权直接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任级分(子)公司、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管理范围之外的项目仍由集团公司直接对建设单位承担管理职责。本工程用于规范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违反该办法的行为将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但该管理办法不作为处理民事责任的依据。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各二级机构、建设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的其他管理规定,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办法》分以下章节:总则;职责分工;过程管理;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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