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网站首页
  • 最新
  • 新闻 要闻 国内 电企 国外 电网 发电 深度 财经 评论
  • 管理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 党建政工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企业风采 管理创新 实践案例
  • 政策 公告通知 政策监管 电力法规 资料报告 访谈观点
  • 商务 商务 招标采购 项目 产品 企业 会展
  • 行业 电网 发电 可再生能源 风电 光伏 光热 氢能 储能 售电 核电 农电 规划设计建设 综合能源服务
  • 频道 能源互联网 电力科技 电动汽车 数字电网 全球能源互联网 增量配电 电力市场 特高压 电力数字化 电力自动化 电力通信 泛在电力物联网 节能环保 电力教育培训 电力技术论文 电力人物 电力文苑
  • 招聘
  • 热点 2020电企年中工作会 2020电力安全生产月 “十四五”电力规划 2020两会说电力 电力新基建 电企2020年工作会议 2019中央巡视电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国务院要求降电价 电力央企审计整改
  • 热词
  • Tags
首页 > 资讯 > 电力法规 > 规章制度 > 正文

交通运输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电煤运输港口环节收费

  2008-09-23 14:01:58    来源:  
A- A+
电力18讯:    本刊讯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为保障电煤运输,加强电煤在港口环节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9月3日,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电[2008]0925号文,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电煤运输港口环节收费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保障电煤运输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本省(市、自治区)电煤港口环节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对本省(市、自治区)的电煤重点港口的装卸、拖轮、内贸船货代企业和引航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调查,j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在调查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电煤收发货人和航运企业的意见。
    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港口经营人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对辖区内的所有港口经营人、引航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对拖轮企业、内贸煤炭船货代企业和引航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对不规范的收费和重复收费等行为进行查处。
    各港口经营人、引航机构必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行为,对电煤在港口环节的收费行为进行白查,立即停止不合理、不规范的收费项目和价格。各港口经营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提供强制服务并收取高额服务费用。
    《通知》指出,各港口经营人、内贸船货代企业、引航机构在9月1 5前将自查结果报当地港口、航运行政管理部门,各港口、航运行政管理部门应在9月25日前将本地区的调查和处理结果报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9月30日前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交通运输部水运司。
    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港口服务质量举报电话,接受航运企业和收发货人的投诉,定期向交通运输部汇报举报电话的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e@ep18.cn 请赐稿件
评论
用户名: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国网电网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2019-02-24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水

2018-10-30

热点排行
  • · 国家电网公司印发《新建特高压换流站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 · 能源局就开展2013年电力、石油天然气、石化重点领域信息安全检发出通知
  • · 国网电网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2018版)
  •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发出通知
  • · 【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核设施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华龙一号”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有关研究和修订计划纳入2018年核电标准立项计划意见的函
  • · 京津唐电网冀北(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发布
  • · 能源局就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发出通知
  • ·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核电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制度等三个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
  • · 能源局就开展电力工控PLC设备信息安全隐患排及漏洞整改工作发出通知
推荐阅读

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2018 电力18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3787号-1    北京网维八方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