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燃煤电厂厂内燃料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印发
2007-05-08 11:36: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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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刊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系统燃煤电厂厂内燃料管理的监督,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3月20日,华电集团以中国华电监[2007]344号文,印发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燃煤电厂厂内燃料管理监督暂行办法》。
《办法》提出,厂内燃料管理的监督,是企业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厂内燃料管理监督工作。监督内容包括:对年度燃料采购与订货进行管理监督,对人厂煤质量、数量验收进行监督,对储煤场管理进行监督,对入炉煤检质、计量验收管理进行监督,对燃料二次费用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对燃料统计管理进行监督,对燃料管理队伍建设进行监督。监督形式包括全过程监督、专项监督、效能监察、职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在厂内燃料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企业1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燃煤火电厂,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分以下内容:总则;监督机构与职责;监督内容;监督形式;责任追究与奖惩;附则。
《办法》提出,厂内燃料管理的监督,是企业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厂内燃料管理监督工作。监督内容包括:对年度燃料采购与订货进行管理监督,对人厂煤质量、数量验收进行监督,对储煤场管理进行监督,对入炉煤检质、计量验收管理进行监督,对燃料二次费用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对燃料统计管理进行监督,对燃料管理队伍建设进行监督。监督形式包括全过程监督、专项监督、效能监察、职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在厂内燃料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企业1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燃煤火电厂,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分以下内容:总则;监督机构与职责;监督内容;监督形式;责任追究与奖惩;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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