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动态]大化水电总厂“三防止”推进依法治企
本网讯 今年以来,广西桂冠大化水电总厂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工作规划,健全依法治企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面向问题的案例普法机制,防止“潜规则”,多用“明规矩”,防止“不作为”或“乱作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将法律嵌入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提升依法治企水平。
该厂首先是注重建章立制,靠制度管理、以规则办事、按流程执行、凭标准奖惩。开展“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建设,实现全业务、全流程、全岗位标准覆盖,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责任落实;其次是走群众路线,该厂成立制度管理委员会,优化立改废并计划,规范制度管理流程,完善建议征集、调研论证、制度起草、审议发布等程序;再次是坚持厂务公开,杜绝“潜规则”,对涉及技改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项目投资、多经产业改制、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职工薪酬与福利、人事岗位变动任免等重大问题,依法公开,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领导干部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将企业行为和自身行为置于法律和制度框架内,在岗位系列优化调整及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中,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允许接受个人说情,确保守住底线、不踏红线。
该厂构建“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机制,依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制度化,防止“不作为”或“乱作为”。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指导法律事务工作;强化对“三重一大”的法律审查论证把关,实现法律事务工作由传统的事务性服务向管理型与操作型并重的转变;加强项目投资合法合规管理,不违法违规抢跑、未批先建设或先投资,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按程序报批投资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法与采购管理制度,杜绝应招未招、虚假招标、围标串标、非法干预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合同管理纪律,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依法决策,保障了行为安全和安全生产。
该厂党委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督促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跟踪监督企业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三重一大”事项,突出抓早抓小,抓党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审计人员坚持“看好钱、盯住权、控风险、保安全”的审计宗旨,抓关键环节,抓整改落实,防范经营风险;同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以内控评价为主要手段,通过查找制度、流程的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强化风险防控实效,确保企业经营合法、合规、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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