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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欠费停电须提前24小时通知

  2008-12-26 09:13: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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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12月25日讯继陕西、安徽等省之后,湖南即将推出我国第五部地方性电力法规《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简称《条例》。今天上午,省人大、省政府联合组织召开了《条例》实施电视电话会,宣布新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钓鱼、燃放烟花鞭炮或者放风筝、气球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条例》规定,电力部门因供电设施检修时,应当提前七天通知,欠费需停电时,应当提前24小时公告。
    
    [稿源: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刘璋景 通讯员汛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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