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关于开展“以大代小"发电量计划指标置换交易试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7-07-10 14:11: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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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刊讯 6月12日从江西省经贸委获悉,该委近日出台了《关于开展“以大代小"发电量计划指标置换交易试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允许发电企业的发电量指标进行“买卖",以推动“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
该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说,“以大代小”发电量计划指标置换交易,就是将小容量、高耗能、高排放火电机组的年度发电量计划指标有偿转让给大容量、低能耗、低排放的火电机组代发。据介绍,该省发电量计划指标置换交易可以通过发电企业双方协商交易和发电企业集中竞价交易两种方式进行,以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作为交易收购方参与,优先安排能耗较低的火电机组参与收购。收购方须完成自身发电量计划,再进行指标置换交易电量结算。指标置换交易电量结算价格遵循上网电价不变的原则,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出让方电价结算,并经省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发电量计划指标出让方按照指标置换交易协议确定的交易价格及实际执行的交易电量,向合同受让方支付相应的电量电费。
目前,江西省电力公司正加紧制定指标置换交易的实施细则。
该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说,“以大代小”发电量计划指标置换交易,就是将小容量、高耗能、高排放火电机组的年度发电量计划指标有偿转让给大容量、低能耗、低排放的火电机组代发。据介绍,该省发电量计划指标置换交易可以通过发电企业双方协商交易和发电企业集中竞价交易两种方式进行,以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作为交易收购方参与,优先安排能耗较低的火电机组参与收购。收购方须完成自身发电量计划,再进行指标置换交易电量结算。指标置换交易电量结算价格遵循上网电价不变的原则,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出让方电价结算,并经省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发电量计划指标出让方按照指标置换交易协议确定的交易价格及实际执行的交易电量,向合同受让方支付相应的电量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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