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月”活动取得实效
2007-06-05 08:33:33 来源: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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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法治理念和依法治企能力进一步增强
5月29日下午,山东公司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月”普考、调考工作顺利结束。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致认为,通过参加此次培训月活动,深受教育、启迪和警示,增强了法治理念,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治企、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山东公司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月”活动于5月11日全面启动,培训月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部署的要求,深入实施公司“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规划,集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能力,为建设坚强电网、创建和谐企业、加快“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
山东公司对培训月活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总经理吕春泉、党委书记于世昌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活动办公室,制订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召开了全公司电视电话启动会议,吕春泉总经理作了动员讲话,并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活动开展后,集团公司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先后聘请了国家电网公司、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大学、中央党校的专家和教授,举办了《电网企业依法治企防范法律风险》、《刑法》、《预防职务犯罪》、《合同法》、《物权法》、《反腐倡廉、反商业贿赂》等六次专题讲座。集团公司领导带头参加了学习培训,现场听取专家讲座,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室、所属各公司科级及以上干部、县供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学习培训。
在活动中,山东公司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公司提出的“健全并坚持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防范法律风险和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理念,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经营能力”的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发挥各单位人事部、普法办、政工部、纪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保证参学率;创新学习方式,坚持学用结合,在组织参加集团公司专题讲座的同时,认真组织参学领导干部通读《宪法学习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注重案例教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和自学活动,撰写心得体会。为确保培训效果,集团公司于5月29日组织了统一命题考试,专门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随机抽考,并将考试成绩纳入领导班子业绩考核。
通过培训月活动,不少领导干部反映,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学法用法等方面与公司推进依法治企和“两个转变”、“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特别是在安全管理、电网建设、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供电服务、劳动用工等方面存在着操作不规范、不合规,执纪不严、有章不循的问题,违犯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明知故犯、前查后犯,有的领导干部不能严以律己,个别领导干部甚至违法犯罪,某些关键岗位成为违法违纪的重灾区。
大家表示,当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已进入加快推进“两个转变”和“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的新时期,全面提升广大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企水平,在领导干部身上充分体现诚信、负责、开放、进取的企业形象,是新形势、新任务对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知法用法,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摒弃习惯性思维,依法治企、依法经营,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安全稳定,加快创建和谐企业。(刘文川)
5月29日下午,山东公司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月”普考、调考工作顺利结束。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致认为,通过参加此次培训月活动,深受教育、启迪和警示,增强了法治理念,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治企、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山东公司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月”活动于5月11日全面启动,培训月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部署的要求,深入实施公司“五五”普法依法治企工作规划,集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能力,为建设坚强电网、创建和谐企业、加快“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
山东公司对培训月活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总经理吕春泉、党委书记于世昌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活动办公室,制订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召开了全公司电视电话启动会议,吕春泉总经理作了动员讲话,并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活动开展后,集团公司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先后聘请了国家电网公司、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大学、中央党校的专家和教授,举办了《电网企业依法治企防范法律风险》、《刑法》、《预防职务犯罪》、《合同法》、《物权法》、《反腐倡廉、反商业贿赂》等六次专题讲座。集团公司领导带头参加了学习培训,现场听取专家讲座,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室、所属各公司科级及以上干部、县供电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学习培训。
在活动中,山东公司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公司提出的“健全并坚持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防范法律风险和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理念,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经营能力”的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发挥各单位人事部、普法办、政工部、纪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保证参学率;创新学习方式,坚持学用结合,在组织参加集团公司专题讲座的同时,认真组织参学领导干部通读《宪法学习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注重案例教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和自学活动,撰写心得体会。为确保培训效果,集团公司于5月29日组织了统一命题考试,专门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随机抽考,并将考试成绩纳入领导班子业绩考核。
通过培训月活动,不少领导干部反映,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学法用法等方面与公司推进依法治企和“两个转变”、“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特别是在安全管理、电网建设、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供电服务、劳动用工等方面存在着操作不规范、不合规,执纪不严、有章不循的问题,违犯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明知故犯、前查后犯,有的领导干部不能严以律己,个别领导干部甚至违法犯罪,某些关键岗位成为违法违纪的重灾区。
大家表示,当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已进入加快推进“两个转变”和“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的新时期,全面提升广大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企水平,在领导干部身上充分体现诚信、负责、开放、进取的企业形象,是新形势、新任务对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知法用法,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摒弃习惯性思维,依法治企、依法经营,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安全稳定,加快创建和谐企业。(刘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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