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粤首个打击电力盗窃指导性文件
2007-06-22 16:30: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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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关于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若干意见》,该意见在根据我国形法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佛山市办理破坏、盗窃电力设备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台的,《意见》出台后,将成为办理该类案件的指导性文件。
近年来,佛山破坏、盗窃电力设备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给国家和电网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此,佛山供电局多次会同市公检法部门,积极反映情况,今年二月,该局与佛山公安局出台了关于《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后,佛山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和佛山供电局又召开联席会议,多次调研,形成该《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要从促进我市又好又快的高度发展和构建和谐佛山的高度认识,增强保障电力供应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公安、检察、法院、供电要加强协作,形成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公安机关要加强办案力量,及时侦破案件;检察机关要对此类案件快捕快诉,审判机关要加强审判力量,从重打击此类犯罪活动,从根本上遏制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意见》明确规定:非法拆卸电力设备的;非法断割输电导线、电力电缆的;采取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备的;收购盗窃电力设备的;帮助搬运盗窃电力设备的;提供盗窃电力设备犯罪工具的等八大条款共15种情形,列为破坏电力设备罪,并按刑法的有关法律执行。《意见》还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群防群治,共同构筑防范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防线。(伍伟强)
近年来,佛山破坏、盗窃电力设备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给国家和电网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此,佛山供电局多次会同市公检法部门,积极反映情况,今年二月,该局与佛山公安局出台了关于《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后,佛山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和佛山供电局又召开联席会议,多次调研,形成该《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要从促进我市又好又快的高度发展和构建和谐佛山的高度认识,增强保障电力供应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公安、检察、法院、供电要加强协作,形成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公安机关要加强办案力量,及时侦破案件;检察机关要对此类案件快捕快诉,审判机关要加强审判力量,从重打击此类犯罪活动,从根本上遏制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意见》明确规定:非法拆卸电力设备的;非法断割输电导线、电力电缆的;采取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备的;收购盗窃电力设备的;帮助搬运盗窃电力设备的;提供盗窃电力设备犯罪工具的等八大条款共15种情形,列为破坏电力设备罪,并按刑法的有关法律执行。《意见》还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群防群治,共同构筑防范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防线。(伍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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