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生两起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故
2007-04-19 16:49:36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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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月13日、15日,北京市110千伏电网连续发生严重外力破坏事故,严重影响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并造成1人触电烧伤,共造成经济损失11万元,北京电力公司再次呼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
15日9时05分,在海淀区清河毛纺北小区院内,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为赶工期,雇用吊车在110千伏清纺路线下违章作业,在吊装厕所盖板时,由于现场施工没有安全措施和专人监护,吊车吊臂与高压线相碰,造成110千伏清纺路掉闸,触电烧伤1人,致使700余户属地居民用电受到影响。事故发生后,海淀分局清河派出所、北京电力公司保卫部、北京电力输电公司人员赶赴现场,共同对此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肇事车辆由清河派出所封存在事故现场,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和肇事司机由清河派出所带回所内滞留,触电人员送右安门医院救治,烧伤面积达40%。此次事故共造成经济损失5万余元,北京电力输电公司将配合海淀区发改委对110千伏清纺路线下毛纺北小区院内公共厕所予以拆除,公安机关将追究肇事方的刑事责任,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此前的13日15时59分,在海淀区东北旺东路八维教育基地院内,河南籍司机刘建胜驾驶红岩牌10吨重型自卸货车倒土立斗时,违章作业,与110千伏输电线路相碰,致使110千伏庄地一线19-20#导线3线受损,造成该线路停电44分,造成经济损失6万余元,肇事车辆九条轮胎报废,车辆行驶执照和刘建胜驾驶执照由警务工作站扣押。目前,北京电力公司已向法院提请诉讼,追缴经济损失。
北京电力公司再次提醒施工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之前首先要向属地电力管理部门申报,与电力部门一起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严禁使用大型机械施工,以防止外力破坏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外力电力设施事故,要迅速向北京电力公司95598报告,以便迅速抢修。
15日9时05分,在海淀区清河毛纺北小区院内,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为赶工期,雇用吊车在110千伏清纺路线下违章作业,在吊装厕所盖板时,由于现场施工没有安全措施和专人监护,吊车吊臂与高压线相碰,造成110千伏清纺路掉闸,触电烧伤1人,致使700余户属地居民用电受到影响。事故发生后,海淀分局清河派出所、北京电力公司保卫部、北京电力输电公司人员赶赴现场,共同对此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肇事车辆由清河派出所封存在事故现场,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和肇事司机由清河派出所带回所内滞留,触电人员送右安门医院救治,烧伤面积达40%。此次事故共造成经济损失5万余元,北京电力输电公司将配合海淀区发改委对110千伏清纺路线下毛纺北小区院内公共厕所予以拆除,公安机关将追究肇事方的刑事责任,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此前的13日15时59分,在海淀区东北旺东路八维教育基地院内,河南籍司机刘建胜驾驶红岩牌10吨重型自卸货车倒土立斗时,违章作业,与110千伏输电线路相碰,致使110千伏庄地一线19-20#导线3线受损,造成该线路停电44分,造成经济损失6万余元,肇事车辆九条轮胎报废,车辆行驶执照和刘建胜驾驶执照由警务工作站扣押。目前,北京电力公司已向法院提请诉讼,追缴经济损失。
北京电力公司再次提醒施工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之前首先要向属地电力管理部门申报,与电力部门一起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严禁使用大型机械施工,以防止外力破坏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外力电力设施事故,要迅速向北京电力公司95598报告,以便迅速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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