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公司布置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工作
2007-04-23 10:07:12 来源:
A-
A+
电力18讯: 本刊讯 3月19日,国电集团公司发出紧急通知,布置集团公司关停电厂与地方签订“关停拆除小火电机组协议书”有关工作。
通知指出,各分(子)公司负责落实和协调各所属电厂签订“协议书"的相关工作,要认真研究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细化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电量及环保指标置换等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落实国务院国发{2007]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
各分(子)公司负责与所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各所属电厂具体的关停时间及所采取的关停措施,关停时间要与集团公司制定的关停计划一致。要积极向所在地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电厂关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发[2007]2号文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发改委(经委)、地(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省级电网企业所承担的关停责任、关停政策等。
各分(子)公司负责审核所属各关停电厂拟签订的“关停拆除小火电机组协议书”文本,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内容、格式审查各项条款,协议书须经集团公司审核后再行签署,签订的“关停协议书"副本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留存。
通知指出,各分(子)公司负责落实和协调各所属电厂签订“协议书"的相关工作,要认真研究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细化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电量及环保指标置换等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落实国务院国发{2007]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
各分(子)公司负责与所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各所属电厂具体的关停时间及所采取的关停措施,关停时间要与集团公司制定的关停计划一致。要积极向所在地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电厂关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发[2007]2号文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发改委(经委)、地(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省级电网企业所承担的关停责任、关停政策等。
各分(子)公司负责审核所属各关停电厂拟签订的“关停拆除小火电机组协议书”文本,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内容、格式审查各项条款,协议书须经集团公司审核后再行签署,签订的“关停协议书"副本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留存。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重磅!公司法修正案通过!10月26日
2018-11-07
热点排行
- · 《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出台
- ·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文明生产及一流企业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 · 2002年2月9日,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调[2002]87号文正式印发了《三峡电力系统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 · 《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大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 · 《电力工程优秀勘测、优秀设计、优秀标准设计和优秀计算机软件项目评选管理办法》颁发
- · 三峡电力系统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确定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实施《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1年版)》
- · 《2002年川电外送电价及电费结算办法》印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