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可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印发
2007-01-30 15:54: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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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刊讯 2006年11月17日,国电集团公司以国电集财[2,006]461号文,印发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j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系统各单位遵照执行。
《细则》提出;本实施细则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_定程序由集团公司推荐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本实施细则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各单位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各单位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的职责。各单位应当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为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系统总会计师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负责对各单位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细则》分为以下内容:总则;职位设置;职责权限;履职评估;工作责任;监督和考核;附则。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细则》提出;本实施细则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_定程序由集团公司推荐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本实施细则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各单位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各单位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的职责。各单位应当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为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系统总会计师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负责对各单位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细则》分为以下内容:总则;职位设置;职责权限;履职评估;工作责任;监督和考核;附则。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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