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重击“电老鼠”以保公共安全
2006-12-18 17:25:18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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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一环”里水涌大桥又有170米电缆被盗。据不完全统计,10月至12月5日,“一环”全线共发生98起电缆被盗抢事件,直接经济损失约383万元。
电缆被盗,损失的不仅仅是电缆,其间接损失远远不可估量。电缆被盗导致夜间照明失常,甚至局部电网瓦解,将严重妨碍公共安全和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重拳打击“电老鼠”,不仅是为了避免经济损失,而且对于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意义重大。
电缆偷盗事件一再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电老鼠”胆大包天、行动诡秘,令治安员防不胜防。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打击“电老鼠”联动不够,给了“电老鼠”可乘之机。
然而,更重要的则是,法律威慑力不够导致了“电老鼠”有恃无恐。《电力法》规定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实上,处理“电老鼠”一般看其偷了多少铜,往往以一般盗窃罪或以罚代刑,而不是考虑将其提升至危害公共安全罪来量刑。
当然,法律威慑力不够,绝不意味着我们束手无策。今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在法律之外为我们提供了极具实践意义的指导意见。例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展改革、电力监管、公安、工商、林业、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等等。
这两条举措,对杜绝电缆被盗可谓点到要处。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我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联合加大打击力度,直接表露了建立联合打击机制的心声。实际上,鉴于电力设施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我市打击电缆被盗现象早已不是某一部门“孤军独战”。只不过,电缆被盗日益猖獗,我市公安、工商、林业、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更应有投身联动打击机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在高度重视预防的同时,进一步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尤为必要。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查收赃的违法收购站点,让“电老鼠”在佛山销赃无门,从而斩断“电老鼠”的利益链条,使其无利可图、无处落脚。
重拳打击“电老鼠”,不仅是为了避免经济损失,而且对于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意义重大。(木何)
电缆被盗,损失的不仅仅是电缆,其间接损失远远不可估量。电缆被盗导致夜间照明失常,甚至局部电网瓦解,将严重妨碍公共安全和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重拳打击“电老鼠”,不仅是为了避免经济损失,而且对于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意义重大。
电缆偷盗事件一再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电老鼠”胆大包天、行动诡秘,令治安员防不胜防。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打击“电老鼠”联动不够,给了“电老鼠”可乘之机。
然而,更重要的则是,法律威慑力不够导致了“电老鼠”有恃无恐。《电力法》规定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实上,处理“电老鼠”一般看其偷了多少铜,往往以一般盗窃罪或以罚代刑,而不是考虑将其提升至危害公共安全罪来量刑。
当然,法律威慑力不够,绝不意味着我们束手无策。今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在法律之外为我们提供了极具实践意义的指导意见。例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展改革、电力监管、公安、工商、林业、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等等。
这两条举措,对杜绝电缆被盗可谓点到要处。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我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联合加大打击力度,直接表露了建立联合打击机制的心声。实际上,鉴于电力设施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我市打击电缆被盗现象早已不是某一部门“孤军独战”。只不过,电缆被盗日益猖獗,我市公安、工商、林业、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更应有投身联动打击机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在高度重视预防的同时,进一步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尤为必要。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查收赃的违法收购站点,让“电老鼠”在佛山销赃无门,从而斩断“电老鼠”的利益链条,使其无利可图、无处落脚。
重拳打击“电老鼠”,不仅是为了避免经济损失,而且对于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意义重大。(木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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