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印发
2007-01-16 17:18: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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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投资项目的资金计划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综合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网公司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12月13日以国家电网发展[2,006]1126号文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其全文如下:
<center><b>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办法</center></b>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总部(以下简称“总部”)投资项目的资金计划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综合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计划,是指投资项目在计划年度内需要的资金安排。
第三条 总部投资项目实行年度资金计划管理,包括计划的编制、审批、下达、执行、调整及监督。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所有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主要包括三峡输变电工程、总部投资的电网项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建设项目、前期费等。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五条 总部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 资金使用应注重效益,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原则,优先保证续建项目和重点工程。
第七条 三峡输变电工程执行国务院三建委《三峡输变电工程投资管理办法》和公司《三峡输变电工程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由国务院三峡办批复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纳入资金计划管理。
第八条 总部投资的电网项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建设项目,履行国家规定的核准等程序,由公司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纳入资金计划管理。
第九条.前期费项目按《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前期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纳入资金计划管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总部建立由总经理办公会、投资管理领导小组和计划相关职能部门构成的三级计划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资金计划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总部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及其调整计划的审批。
第十二条 投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总部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及其调整计划的预审,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一)组织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报批和下达;
(二)组织资金调整计划的编制、报批和下达;
(三)协调计划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
第十四条 相关职能部门是总部资金计划的责任部门,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相关职责。
(一)建设运行部负责提出三峡输变电工程以及总部投资的电网项目(不包括特高压工程)资金计划建议。其中,独立的二次项目资金计划由国调中心!、电通中,心等酉己合提出;
(二)特高压建设部负责提出特高压工程资金计划建议;
(三)发展策划部负责提出前期费项目的资金计划建议。其中,专题评估费由建设运行部和特高压建设部分别负责提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建设项目由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建议。
第四章编制与审批
第十五条 总部投资项目实行年度资金计划管理,并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
第十六条 总部有关责任部门于每年9月底提出下年度资金计划建议,送发展策划部。
资金计划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投资、累计下达资金计划、下年度资金计划建议和对应的投资计划、工程形象进度等。其中,投资计划是以价值形式反映工程建设在计划年度内形成的实物量。
第十七条 &nbs
<center><b>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办法</center></b>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总部(以下简称“总部”)投资项目的资金计划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综合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计划,是指投资项目在计划年度内需要的资金安排。
第三条 总部投资项目实行年度资金计划管理,包括计划的编制、审批、下达、执行、调整及监督。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所有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主要包括三峡输变电工程、总部投资的电网项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建设项目、前期费等。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五条 总部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 资金使用应注重效益,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原则,优先保证续建项目和重点工程。
第七条 三峡输变电工程执行国务院三建委《三峡输变电工程投资管理办法》和公司《三峡输变电工程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由国务院三峡办批复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纳入资金计划管理。
第八条 总部投资的电网项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建设项目,履行国家规定的核准等程序,由公司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纳入资金计划管理。
第九条.前期费项目按《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前期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纳入资金计划管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 总部建立由总经理办公会、投资管理领导小组和计划相关职能部门构成的三级计划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资金计划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总部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及其调整计划的审批。
第十二条 投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总部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及其调整计划的预审,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一)组织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报批和下达;
(二)组织资金调整计划的编制、报批和下达;
(三)协调计划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
第十四条 相关职能部门是总部资金计划的责任部门,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相关职责。
(一)建设运行部负责提出三峡输变电工程以及总部投资的电网项目(不包括特高压工程)资金计划建议。其中,独立的二次项目资金计划由国调中心!、电通中,心等酉己合提出;
(二)特高压建设部负责提出特高压工程资金计划建议;
(三)发展策划部负责提出前期费项目的资金计划建议。其中,专题评估费由建设运行部和特高压建设部分别负责提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建设项目由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建议。
第四章编制与审批
第十五条 总部投资项目实行年度资金计划管理,并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
第十六条 总部有关责任部门于每年9月底提出下年度资金计划建议,送发展策划部。
资金计划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投资、累计下达资金计划、下年度资金计划建议和对应的投资计划、工程形象进度等。其中,投资计划是以价值形式反映工程建设在计划年度内形成的实物量。
第十七条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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