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查“电耗子”3000户 福州电业局长解答安全用电和反窃电有关问题
2007-01-17 11:13:27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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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福州电业局局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解答安全用电和反窃电有关问题
去年,福州电业局深入开展反窃电“亮剑”、“闪电”专项行动,共查获窃电户3228户(为2005年的2.9倍);追补电量868万千瓦时(为2005年的6.3倍),追补电费489万元(为2005年的6.8倍),追补违约金1399万元(为2005年的6.3倍)。16日,福州电业局局长邬捷龙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窃电行为如何认定?哪些行为属于窃电行为?
答:以下行为属于窃电行为: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或者其他用户的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二、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鉴定机构加封的封印用电的;四、故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五、故意使用计量装置计算不准确或者失效的;六、实行分时段电价计费的用户非法改变分时计价装置用电的;七、采用其他方法非法占用电能的。
问:对窃电行为如何处理?
答:当发现窃电行为时,用电检查人员依据电力企业与用电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或协议,对查获的窃电者当场中止供电。除对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者,按照直搭的电器容量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追补电量之外,其余一律按照电表容量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若窃电时间无法查明,则至少按照180天计算)为标准,按照执行电价追补少计的电量,以及少计电量的3倍违约使用电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窃电属盗窃行为。盗窃数额较大(窃电金额超过2000元)或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被查处的居民窃电户,若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的,应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的金额如下:10A的电表全部处罚额为2000~4800元,20A电表的全部处罚额为4800~10000元,40A电表的全部处罚额为12000~20800元,60A电表的全部处罚额为25000~35000元。
电业部门鼓励窃电者主动承认窃电行为,想要主动承认窃电行为的用户,可带上电费单据与主动承认窃电行为的自述书,到辖区供电局(供电所),承认窃电事实,供电企业承诺:对主动承认窃电行为的用户不予以停电,并免除其违约使用电费。
问:举报窃电有几种途径?有何奖励?
答:举报窃电可通过拨打95598电力客户服务热线,或者前往辖区供电局举报。窃电举报电话:95598,83095153,83093253,83092252
福州电业局将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一般的居民窃电举报,在一周之内就能及时答复。举报的窃电行为一经查实,电力部门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若用户发现电业部门员工参与窃电行为,或者在窃电查处过程涉及违纪违法,可直接向福州电业局监察部举报。(举报电话:83092552),福州电业局将予以严肃处理。
问:如何避免购买到存有窃电的二手房?
答:居民买卖房屋,办理电表过户手续前,应先向当地供电局申请验表,检查电表是否存在窃电,保护自身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问:在去年反窃电中,曾发现一些出租房有窃电嫌疑,业主出租房屋时,该如何防止房客窃电?
答:为避免出租房产生的窃电问题,请房主将房屋租给诚信的房客,并定期对电表进行检查,防止房客逃避窃电责任。
问:用户对窃电行为存在疑异,该如何处理?
答:供电企业在检查中发现用户有窃电行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若用户对供电企业的处理有疑异,可向电力监管部门提出申诉。
问:居民电费如何计算?
答:居民生活用电执行“分档累进加价”制度。月用电量在150千瓦时及以下按每千瓦时0.4463元执行;月用电量在151~400千瓦时的按每千瓦时0.4663元执行;月用电量在401千瓦时以上的按每千瓦时0.5663元执行;合表用户不实行累进加价,按每千瓦时0.4643元执行。
问:有些居民家里并没有用电,为什么电表还会走?
答:首先确认照明灯具、电视、空调等用电设备是否都已在断开位置,若未断开,则电表会走是正常的,因我市新换的电表比较灵敏;其次把本户电表出线端的空气开关断开后,先检查家中是否还有电,如果有,可能与邻居的电表“串户”。若没有电,再观察电表会不会走,如果只是缓慢潜动在一圈以内,说明这是由于电表转盘惯性引起,是正常现象。如果电表仍在转,可能是他人的出线接入自家的电表。排除以上因素后,电表确实还在走,客户可到所在地的电力客户服务中心申请校验电表。
问:如发现电力故障,客户拨打“95598”后,抢修人员会在什么时候到达现场抢修?
答:“95598”热线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为: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记者李智勇 通讯员冯涛)
去年,福州电业局深入开展反窃电“亮剑”、“闪电”专项行动,共查获窃电户3228户(为2005年的2.9倍);追补电量868万千瓦时(为2005年的6.3倍),追补电费489万元(为2005年的6.8倍),追补违约金1399万元(为2005年的6.3倍)。16日,福州电业局局长邬捷龙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窃电行为如何认定?哪些行为属于窃电行为?
答:以下行为属于窃电行为: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或者其他用户的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二、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鉴定机构加封的封印用电的;四、故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五、故意使用计量装置计算不准确或者失效的;六、实行分时段电价计费的用户非法改变分时计价装置用电的;七、采用其他方法非法占用电能的。
问:对窃电行为如何处理?
答:当发现窃电行为时,用电检查人员依据电力企业与用电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或协议,对查获的窃电者当场中止供电。除对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者,按照直搭的电器容量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追补电量之外,其余一律按照电表容量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若窃电时间无法查明,则至少按照180天计算)为标准,按照执行电价追补少计的电量,以及少计电量的3倍违约使用电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窃电属盗窃行为。盗窃数额较大(窃电金额超过2000元)或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被查处的居民窃电户,若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的,应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的金额如下:10A的电表全部处罚额为2000~4800元,20A电表的全部处罚额为4800~10000元,40A电表的全部处罚额为12000~20800元,60A电表的全部处罚额为25000~35000元。
电业部门鼓励窃电者主动承认窃电行为,想要主动承认窃电行为的用户,可带上电费单据与主动承认窃电行为的自述书,到辖区供电局(供电所),承认窃电事实,供电企业承诺:对主动承认窃电行为的用户不予以停电,并免除其违约使用电费。
问:举报窃电有几种途径?有何奖励?
答:举报窃电可通过拨打95598电力客户服务热线,或者前往辖区供电局举报。窃电举报电话:95598,83095153,83093253,83092252
福州电业局将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一般的居民窃电举报,在一周之内就能及时答复。举报的窃电行为一经查实,电力部门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若用户发现电业部门员工参与窃电行为,或者在窃电查处过程涉及违纪违法,可直接向福州电业局监察部举报。(举报电话:83092552),福州电业局将予以严肃处理。
问:如何避免购买到存有窃电的二手房?
答:居民买卖房屋,办理电表过户手续前,应先向当地供电局申请验表,检查电表是否存在窃电,保护自身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问:在去年反窃电中,曾发现一些出租房有窃电嫌疑,业主出租房屋时,该如何防止房客窃电?
答:为避免出租房产生的窃电问题,请房主将房屋租给诚信的房客,并定期对电表进行检查,防止房客逃避窃电责任。
问:用户对窃电行为存在疑异,该如何处理?
答:供电企业在检查中发现用户有窃电行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若用户对供电企业的处理有疑异,可向电力监管部门提出申诉。
问:居民电费如何计算?
答:居民生活用电执行“分档累进加价”制度。月用电量在150千瓦时及以下按每千瓦时0.4463元执行;月用电量在151~400千瓦时的按每千瓦时0.4663元执行;月用电量在401千瓦时以上的按每千瓦时0.5663元执行;合表用户不实行累进加价,按每千瓦时0.4643元执行。
问:有些居民家里并没有用电,为什么电表还会走?
答:首先确认照明灯具、电视、空调等用电设备是否都已在断开位置,若未断开,则电表会走是正常的,因我市新换的电表比较灵敏;其次把本户电表出线端的空气开关断开后,先检查家中是否还有电,如果有,可能与邻居的电表“串户”。若没有电,再观察电表会不会走,如果只是缓慢潜动在一圈以内,说明这是由于电表转盘惯性引起,是正常现象。如果电表仍在转,可能是他人的出线接入自家的电表。排除以上因素后,电表确实还在走,客户可到所在地的电力客户服务中心申请校验电表。
问:如发现电力故障,客户拨打“95598”后,抢修人员会在什么时候到达现场抢修?
答:“95598”热线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为: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记者李智勇 通讯员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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