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即将实施
2011-02-28 10:32:43 来源:
A-
A+
电力18讯: 2月23日,山东省政府召开贯彻实施《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座谈会,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承敏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全省电力生产供应稳定有序。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的出台实施,标志着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对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将起到重要作用。《条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供应保障的新形势,按照电力体制及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在电力设施保护监督管理主体、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等方面进行了修订,更具可操作性,并增加了电能保护的内容,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将于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原则,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和保护措施以及电力设施产权人的责任、禁止行为;明确了电力供应与使用应实行科学用电、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原则,供电企业有保证电能质量、方便客户、连续供电等义务;同时,规定了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职权、投诉举报制度、公安机关职责等,以及不同主体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条例》立法理念更科学,执法主体更明确,保护范围更广泛,针地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新《条例》的出台,为预防和打击窃电犯罪、保障电网安全和正常供用电秩序、维护电力设施产权人和客户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的出台实施,标志着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对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将起到重要作用。《条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供应保障的新形势,按照电力体制及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在电力设施保护监督管理主体、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等方面进行了修订,更具可操作性,并增加了电能保护的内容,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将于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原则,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和保护措施以及电力设施产权人的责任、禁止行为;明确了电力供应与使用应实行科学用电、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原则,供电企业有保证电能质量、方便客户、连续供电等义务;同时,规定了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职权、投诉举报制度、公安机关职责等,以及不同主体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条例》立法理念更科学,执法主体更明确,保护范围更广泛,针地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新《条例》的出台,为预防和打击窃电犯罪、保障电网安全和正常供用电秩序、维护电力设施产权人和客户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
2019-02-02

- 龙源电力原总经理李恩仪涉嫌违
2018-12-13

- 中煤科工董事长王金华涉嫌严重
2018-11-20

- 北京电力公司基层单位法治工作
2018-10-25

- 那个大年初一下井检查生产的安
2018-09-30
热点排行
- · 龙源电力原总经理李恩仪涉嫌违法犯罪被查
- · 中煤科工董事长王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 ·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子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 · 触电人身伤害案件压降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在行动!
- · 国家电网召开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启动会
- · 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鲁当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 内蒙古能源建投集团董事长鲁当柱被调查
- · 那个大年初一下井检查生产的安徽煤电大佬,退休四年后落马了
- · 国家电网公司在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2018年“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取得佳绩
- · 国网浙江电力大力开展打击窃电及违约用电专项行动,推广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开展反窃查违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