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供电公司依法维权捍卫企业利益
2010-10-25 14:50:33 来源:国家电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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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张京晶 王立华
“整整33年了,我们公司的铁路专线借出去这么多年,今天终于‘完璧归赵’了。”9月11日,谈及河北邢台供电公司历经3年诉讼,最终收回铁路专用线占用的、折合人民币4000多万元的26亩土地使用权一案,该案代理人之一、71岁的退休员工刘树柯眼中闪着晶莹的泪光。
漫漫维权路,付出多少才换来这样圆满的结果?又是怎样的坚持成就了国有资产的回归?让我们回眸这条荆棘密布的维权路,找寻邢台供电公司矢志不渝、依法维权的足迹。
缘起:
守土有责 安能借花献佛
“领导,这条铁路专用线是我们公司的资产,借给邢台市薄板厂使用,这个厂怎么能把专线转租呢?”2006年10月的一天,邢台供电公司负责人接待了来访的退休员工吴伟强,从他义愤填膺的讲述中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位于邢台市团结东大街19号北侧的3条标轨和两条小型轻轨专用线,原属邢台电业局发电厂。1975年2月,邢台市薄板厂因生产需要,经邢台地、市领导研究,批准薄板厂使用该铁路专用线,薄板厂“革命委员会”与发电厂签订了无偿无期限使用协议书。自此,该铁路专用线一直由薄板厂管理使用并投资维护。2006年10月,薄板厂将铁路专用线租给天启公司,用于装卸石粉、木材。
了解来龙去脉后,邢台供电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本着对企业资产负责的精神,当即联系薄板厂有关负责人,要求其停止转租。在发现该厂已停产后,遂组织财务部、行政科等相关部门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先后组织37名离退休人员多方取证,着手使用诉讼手段收回铁路专用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我们曾是企业一员,非常关心企业的发展,愿为追讨铁路专用线出一份力。”决定采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权益后,邢台供电公司离退休人员吴伟强、刘树柯主动请缨担任诉讼代理人。他们凭借良好的法律素养、曾在行政科工作的经历,倾力参与诉讼。
过程:
物是人非 难关重重
“这条铁路专线我们已经使用了30多年,并投入近千万元资金用于维护改造,这条铁路专用线已由市政府划归我们所有。”邢台市薄板厂负责人如是阐述铁路专用线的产权归属,并出示了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邢台市薄板厂《请更正邢台供电公司土地使用证内容》的意见。
事实是否如其所言?国土资源局的意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怎样找到证据反击对方的说辞?历史久远、人员更新等客观因素给取证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另外,邢台供电公司历经多次改制、现有土地证所附图纸与铁路专用线占用土地不符、档案馆也无完整资料留存,这些都让诉讼进展困难……面对这一历史遗留难题,是默认还有积极改变现状?
“大家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依法维权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国有资产我们寸土必保、寸土必争。”邢台供电公司领导掷地有声的话,激发了所有参加维权员工的斗志。
突破:
锲而不舍 终传喜讯
“关于这个案子,领导班子听取专题汇报少说也有二三十次,领导准确判断、果断决策、在面对各种压力下敢于坚持原则的做法,为我们做出了表率。”被问及诉讼是如何坚持到底的,邢台供电公司法律工作人员李祥仲道出了所有参与诉讼人员的想法。
为千方百计收集有力证据,2007年,邢台供电公司法律人员连同离退休人员,历经8个月不懈查找,终于找到了1963年建设该铁路专用线的文件资料和图纸、1975年邢台电业局发电厂与邢台市薄板厂签订的协议书、邢台市“革命委员会”给邢台市薄板厂开具的介绍信,并找到曾在邢台电业局小电厂工作的退休员工高俊锋、李聚昌,得到了他们的有力证词,还找到了邢台市电缆厂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它们作为地界四邻单位也提供了该铁路专用线属邢台供电公司所有的证明等有利证据。
“薄板厂‘革命委员会’与发电厂签订的无偿无期限使用协议书明确写明‘原邢台市电业局发电厂专用线从1975年2月20日起叫邢台市薄板厂管理使用……’,采用‘叫’而不是‘交’,就证明不是移交关系而是借予关系。”2007年年底,邢台供电公司提交的二审上诉答辩书中,巧用字面含义有力回击了对方,这也为法院最终判决铁路专用线土地使用权归属奠定了坚实基础。
启迪:
依法维权 避免利益受损
铁路专用线的成功回收,不仅给邢台供电公司带来4000万元的收益,更重要的是打开了该公司依法维权的思想阀门,继而更好地维护企业利益。
2009年5月9日晚,邢台市突降暴雨,当晚骑车回家的市民侯某路过五中街口路灯、电杆附近时,意外死亡。事发一个多月后,6月22日、23日,侯某家属连续两次纠集多人,恶意围堵邢台供电公司大门,要求供电企业对侯某的死亡给个“说法”。“无论对方立场如何,我们都要坚持以事实说话、以证据说话、以法律说话,有责任我们不推脱,但也决不能无理由承担责任。”多方调解未果后,邢台供电公司负责人这样说。该公司员工先后17次前往事故现场勘察,走访周边群众,排查该处电力设施全部台账和验收材料;邀请电力研究院专家实地检测,并出具安全技术分析报告;事发后立即前往现场拍照留证,积极寻找事故现场目击者。该公司取得了大量能够证明“供电设备不漏电”的证据。在此基础上,该公司还积极邀请法官前往现场查看,先后三次派专业人士向法官讲解有关电力知识。同时,该公司积极与对方沟通,逐步消减死者家属的敌视情绪。最终,法院判处邢台市市政维护处赔偿死者家属35万元,邢台供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内部通报有关单位借鉴。”审阅了邢台供电公司主动依法维权情况的汇报后,河北省电力公司负责人作出了这样批示,充分肯定了该公司依法治企的显著成效。
“整整33年了,我们公司的铁路专线借出去这么多年,今天终于‘完璧归赵’了。”9月11日,谈及河北邢台供电公司历经3年诉讼,最终收回铁路专用线占用的、折合人民币4000多万元的26亩土地使用权一案,该案代理人之一、71岁的退休员工刘树柯眼中闪着晶莹的泪光。
漫漫维权路,付出多少才换来这样圆满的结果?又是怎样的坚持成就了国有资产的回归?让我们回眸这条荆棘密布的维权路,找寻邢台供电公司矢志不渝、依法维权的足迹。
缘起:
守土有责 安能借花献佛
“领导,这条铁路专用线是我们公司的资产,借给邢台市薄板厂使用,这个厂怎么能把专线转租呢?”2006年10月的一天,邢台供电公司负责人接待了来访的退休员工吴伟强,从他义愤填膺的讲述中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位于邢台市团结东大街19号北侧的3条标轨和两条小型轻轨专用线,原属邢台电业局发电厂。1975年2月,邢台市薄板厂因生产需要,经邢台地、市领导研究,批准薄板厂使用该铁路专用线,薄板厂“革命委员会”与发电厂签订了无偿无期限使用协议书。自此,该铁路专用线一直由薄板厂管理使用并投资维护。2006年10月,薄板厂将铁路专用线租给天启公司,用于装卸石粉、木材。
了解来龙去脉后,邢台供电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本着对企业资产负责的精神,当即联系薄板厂有关负责人,要求其停止转租。在发现该厂已停产后,遂组织财务部、行政科等相关部门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先后组织37名离退休人员多方取证,着手使用诉讼手段收回铁路专用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我们曾是企业一员,非常关心企业的发展,愿为追讨铁路专用线出一份力。”决定采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权益后,邢台供电公司离退休人员吴伟强、刘树柯主动请缨担任诉讼代理人。他们凭借良好的法律素养、曾在行政科工作的经历,倾力参与诉讼。
过程:
物是人非 难关重重
“这条铁路专线我们已经使用了30多年,并投入近千万元资金用于维护改造,这条铁路专用线已由市政府划归我们所有。”邢台市薄板厂负责人如是阐述铁路专用线的产权归属,并出示了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邢台市薄板厂《请更正邢台供电公司土地使用证内容》的意见。
事实是否如其所言?国土资源局的意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怎样找到证据反击对方的说辞?历史久远、人员更新等客观因素给取证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另外,邢台供电公司历经多次改制、现有土地证所附图纸与铁路专用线占用土地不符、档案馆也无完整资料留存,这些都让诉讼进展困难……面对这一历史遗留难题,是默认还有积极改变现状?
“大家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依法维权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国有资产我们寸土必保、寸土必争。”邢台供电公司领导掷地有声的话,激发了所有参加维权员工的斗志。
突破:
锲而不舍 终传喜讯
“关于这个案子,领导班子听取专题汇报少说也有二三十次,领导准确判断、果断决策、在面对各种压力下敢于坚持原则的做法,为我们做出了表率。”被问及诉讼是如何坚持到底的,邢台供电公司法律工作人员李祥仲道出了所有参与诉讼人员的想法。
为千方百计收集有力证据,2007年,邢台供电公司法律人员连同离退休人员,历经8个月不懈查找,终于找到了1963年建设该铁路专用线的文件资料和图纸、1975年邢台电业局发电厂与邢台市薄板厂签订的协议书、邢台市“革命委员会”给邢台市薄板厂开具的介绍信,并找到曾在邢台电业局小电厂工作的退休员工高俊锋、李聚昌,得到了他们的有力证词,还找到了邢台市电缆厂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它们作为地界四邻单位也提供了该铁路专用线属邢台供电公司所有的证明等有利证据。
“薄板厂‘革命委员会’与发电厂签订的无偿无期限使用协议书明确写明‘原邢台市电业局发电厂专用线从1975年2月20日起叫邢台市薄板厂管理使用……’,采用‘叫’而不是‘交’,就证明不是移交关系而是借予关系。”2007年年底,邢台供电公司提交的二审上诉答辩书中,巧用字面含义有力回击了对方,这也为法院最终判决铁路专用线土地使用权归属奠定了坚实基础。
启迪:
依法维权 避免利益受损
铁路专用线的成功回收,不仅给邢台供电公司带来4000万元的收益,更重要的是打开了该公司依法维权的思想阀门,继而更好地维护企业利益。
2009年5月9日晚,邢台市突降暴雨,当晚骑车回家的市民侯某路过五中街口路灯、电杆附近时,意外死亡。事发一个多月后,6月22日、23日,侯某家属连续两次纠集多人,恶意围堵邢台供电公司大门,要求供电企业对侯某的死亡给个“说法”。“无论对方立场如何,我们都要坚持以事实说话、以证据说话、以法律说话,有责任我们不推脱,但也决不能无理由承担责任。”多方调解未果后,邢台供电公司负责人这样说。该公司员工先后17次前往事故现场勘察,走访周边群众,排查该处电力设施全部台账和验收材料;邀请电力研究院专家实地检测,并出具安全技术分析报告;事发后立即前往现场拍照留证,积极寻找事故现场目击者。该公司取得了大量能够证明“供电设备不漏电”的证据。在此基础上,该公司还积极邀请法官前往现场查看,先后三次派专业人士向法官讲解有关电力知识。同时,该公司积极与对方沟通,逐步消减死者家属的敌视情绪。最终,法院判处邢台市市政维护处赔偿死者家属35万元,邢台供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内部通报有关单位借鉴。”审阅了邢台供电公司主动依法维权情况的汇报后,河北省电力公司负责人作出了这样批示,充分肯定了该公司依法治企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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