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发布打击窃电通告
2009-11-09 13:55:06 来源:
A-
A+
电力18讯: 针对不同窃电行为作出相应处罚规定
作者:程勇华
10月26日,经江西省上饶市政府同意,上饶市经贸委发出《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下称《通告》),要求严厉打击窃电行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电安全。
《通告》规定,对窃电和违约用电的单位或个人,供电企业有权向其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同时电力管理部门对其处以应交电费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于窃电时间和电量无法查明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追补电费;对教唆他人窃电、向他人传授窃电技术、为他人窃电提供便利的不法分子,电力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生产或者销售窃电装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生产设备和窃电装置,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告》还规定,窃电造成供电设施损坏、停电事故或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窃电者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拒绝、阻碍或者侮辱、殴打用电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性质恶劣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程勇华
10月26日,经江西省上饶市政府同意,上饶市经贸委发出《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下称《通告》),要求严厉打击窃电行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电安全。
《通告》规定,对窃电和违约用电的单位或个人,供电企业有权向其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同时电力管理部门对其处以应交电费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于窃电时间和电量无法查明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追补电费;对教唆他人窃电、向他人传授窃电技术、为他人窃电提供便利的不法分子,电力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生产或者销售窃电装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生产设备和窃电装置,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告》还规定,窃电造成供电设施损坏、停电事故或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窃电者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拒绝、阻碍或者侮辱、殴打用电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性质恶劣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
2019-02-02

- 龙源电力原总经理李恩仪涉嫌违
2018-12-13

- 中煤科工董事长王金华涉嫌严重
2018-11-20

- 北京电力公司基层单位法治工作
2018-10-25

- 那个大年初一下井检查生产的安
2018-09-30
热点排行
- · 龙源电力原总经理李恩仪涉嫌违法犯罪被查
- · 中煤科工董事长王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 ·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子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 · 触电人身伤害案件压降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在行动!
- · 国家电网召开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启动会
- · 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鲁当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 内蒙古能源建投集团董事长鲁当柱被调查
- · 那个大年初一下井检查生产的安徽煤电大佬,退休四年后落马了
- · 国家电网公司在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2018年“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取得佳绩
- · 国网浙江电力大力开展打击窃电及违约用电专项行动,推广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开展反窃查违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