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力公司:深化依法治企 加强风险管控
2009-10-26 15:41:00 来源:国家电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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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吴长宏 王齐龙 王洪喜
10月18日,以“依法保护电力设施,促进和谐安全用电”为主题的第五次“陕西爱电日”大会在陕西公司隆重举行。会上,公布了全省第一批国家重要电力设施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省电力调度中心等14个电力调度中心、201个110千伏以上变电站和18个发电厂,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国家重要电力设施重点保护单位。经过长期艰苦努力,陕西公司开创了依法治企新局面。从7月份开始,陕西公司开始编制三年规划,“依法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是此次规划编制的重点之一。该公司组织法律专家和业务人员,深入研究依法治企面临的新形势,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依法治企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编制完成了三年法制规划。
抓机制创新
夯实依法治企基础
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化运作,在抓法制规划的同时,陕西公司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10月上旬,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机构编制要求,陕西公司本部进行了机构调整。在这一轮调整中、陕西公司把机构编制的规范化设置与强化督察考核、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在本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首次设立总法律顾问,单设经济法律部,使法律部门的管理职能更加明晰。
同时,陕西公司完善了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程序规则,出台了《陕西省电力公司重大事项法律论证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电力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采购、销售、资金管理、投资、担保、资产转让和改组改制、资产保管维护、内控建设等环节界定了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资产损失需追究责任的17类情形。
陕西公司还开展了基础管理制度的检查梳理,围绕投资管理、资金管理、电费回收、安全稳定、招投标、农电管理等人财物集约化管理重点领域,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在干部管理方面,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推行干部离任交接和离任后“回头看”考评制度。在财务管理方面,实现了主业财务数据、农电财务数据的集中管理。推行统一账户,实行财务管理“一本账”,资金管理“一个池”。在物资管理方面,建立了统一物资管理的组织体系架构,强化了物资基础管理,修订了11项管理制度,规范了26个业务流程。
抓风险管控
确保企业稳定发展
陕西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依法治企暨落实整改专项活动要求,通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范和管控,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在事前防范方面,陕西公司着力提升法律论证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注重对经营决策全过程的法律审核,特别是在改革改制、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对外合作等方面,加强法律专项审核和论证力度。在加强农电管理方面,法律顾问参与17个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出台,全程审核把关。
在事中控制方面,陕西公司加强对经营管理中重要环节和关键风险点的法律风险控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多经资产处置工作,并外聘律师共同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请法律顾问积极介入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农电工劳动关系管理、基建施工拆迁和青苗赔偿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该公司还组建了招标法律专家库,初步建立了招投标法律保障机制。充分利用ERP平台,全面推广法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合同流转、诉讼纠纷、授权委托等网络闭环管理。
在事后救济方面,陕西公司总结比较诉讼时限、成本、裁量权等因素,依据仲裁法的规定,根据公开、公正、透明、便捷、一裁终局的特点,与西安市仲裁委员会共同组建了全国首家电力能源仲裁院,实现了法律维权方式的扩展、法律救济渠道的创新。
抓内外联动
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陕西公司从内外两个方面加强法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实现内外联动、相互促进,使得陕西电网的发展环境更加和谐。
对内,陕西公司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坚持不懈抓好普法工作,将依法治企贯穿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将法制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基层单位领导干部法律培训考核制度。今年以来,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该公司举办了3场大型法律专题讲座,成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亮点之一,得到国家电网公司检查指导组的充分肯定。
对外,陕西公司积极促进地方电力立法,努力促成全国首部地方电力法规《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同时纳入条例的调整范围,重点解决执法主体难题,首次促使地方法规明确委托电力监察机构具体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条例》实施后,陕西公司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接受委托,组建了省级电力执法监察总队及11个地市支队,完善执法主体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有效解决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缺位的重大难题,从机制上加强了对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
抓合同管理
实现重大历史案件结零目标
供用电合同作为连接供电企业与客户的纽带,在供电企业依法经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供用电合同管理又是一项繁杂、系统的工程,需要各方密切配合与协作。抓好了合同管理,才能减少或避免经济纠纷和损失,才能实现企业持续发展。陕西公司不断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公司统一合同文本,使得合同审核率、履约率均达100%。
陕西公司加大诉讼积案与非诉讼案件处理力度,通过非诉协商、仲裁、诉讼等各种途径,先后成功处理与发电企业7500万元电费合同纠纷案;通过房产置换方法,妥善解决历时14年、涉案金额近亿元的房产联建纠纷案件;通过调查取证,成功协调解决历时20年、涉案金额3亿余元的电厂集资案件等。多方协调,妥善处理了两水电站因改制引发的近百名员工罢工上访事件。
10月18日,以“依法保护电力设施,促进和谐安全用电”为主题的第五次“陕西爱电日”大会在陕西公司隆重举行。会上,公布了全省第一批国家重要电力设施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省电力调度中心等14个电力调度中心、201个110千伏以上变电站和18个发电厂,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国家重要电力设施重点保护单位。经过长期艰苦努力,陕西公司开创了依法治企新局面。从7月份开始,陕西公司开始编制三年规划,“依法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是此次规划编制的重点之一。该公司组织法律专家和业务人员,深入研究依法治企面临的新形势,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依法治企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编制完成了三年法制规划。
抓机制创新
夯实依法治企基础
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化运作,在抓法制规划的同时,陕西公司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10月上旬,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机构编制要求,陕西公司本部进行了机构调整。在这一轮调整中、陕西公司把机构编制的规范化设置与强化督察考核、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紧密结合,在本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首次设立总法律顾问,单设经济法律部,使法律部门的管理职能更加明晰。
同时,陕西公司完善了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程序规则,出台了《陕西省电力公司重大事项法律论证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电力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采购、销售、资金管理、投资、担保、资产转让和改组改制、资产保管维护、内控建设等环节界定了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资产损失需追究责任的17类情形。
陕西公司还开展了基础管理制度的检查梳理,围绕投资管理、资金管理、电费回收、安全稳定、招投标、农电管理等人财物集约化管理重点领域,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在干部管理方面,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推行干部离任交接和离任后“回头看”考评制度。在财务管理方面,实现了主业财务数据、农电财务数据的集中管理。推行统一账户,实行财务管理“一本账”,资金管理“一个池”。在物资管理方面,建立了统一物资管理的组织体系架构,强化了物资基础管理,修订了11项管理制度,规范了26个业务流程。
抓风险管控
确保企业稳定发展
陕西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依法治企暨落实整改专项活动要求,通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范和管控,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在事前防范方面,陕西公司着力提升法律论证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注重对经营决策全过程的法律审核,特别是在改革改制、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对外合作等方面,加强法律专项审核和论证力度。在加强农电管理方面,法律顾问参与17个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出台,全程审核把关。
在事中控制方面,陕西公司加强对经营管理中重要环节和关键风险点的法律风险控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多经资产处置工作,并外聘律师共同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请法律顾问积极介入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农电工劳动关系管理、基建施工拆迁和青苗赔偿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该公司还组建了招标法律专家库,初步建立了招投标法律保障机制。充分利用ERP平台,全面推广法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合同流转、诉讼纠纷、授权委托等网络闭环管理。
在事后救济方面,陕西公司总结比较诉讼时限、成本、裁量权等因素,依据仲裁法的规定,根据公开、公正、透明、便捷、一裁终局的特点,与西安市仲裁委员会共同组建了全国首家电力能源仲裁院,实现了法律维权方式的扩展、法律救济渠道的创新。
抓内外联动
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陕西公司从内外两个方面加强法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实现内外联动、相互促进,使得陕西电网的发展环境更加和谐。
对内,陕西公司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坚持不懈抓好普法工作,将依法治企贯穿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将法制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基层单位领导干部法律培训考核制度。今年以来,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该公司举办了3场大型法律专题讲座,成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亮点之一,得到国家电网公司检查指导组的充分肯定。
对外,陕西公司积极促进地方电力立法,努力促成全国首部地方电力法规《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同时纳入条例的调整范围,重点解决执法主体难题,首次促使地方法规明确委托电力监察机构具体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条例》实施后,陕西公司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接受委托,组建了省级电力执法监察总队及11个地市支队,完善执法主体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有效解决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缺位的重大难题,从机制上加强了对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
抓合同管理
实现重大历史案件结零目标
供用电合同作为连接供电企业与客户的纽带,在供电企业依法经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供用电合同管理又是一项繁杂、系统的工程,需要各方密切配合与协作。抓好了合同管理,才能减少或避免经济纠纷和损失,才能实现企业持续发展。陕西公司不断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公司统一合同文本,使得合同审核率、履约率均达100%。
陕西公司加大诉讼积案与非诉讼案件处理力度,通过非诉协商、仲裁、诉讼等各种途径,先后成功处理与发电企业7500万元电费合同纠纷案;通过房产置换方法,妥善解决历时14年、涉案金额近亿元的房产联建纠纷案件;通过调查取证,成功协调解决历时20年、涉案金额3亿余元的电厂集资案件等。多方协调,妥善处理了两水电站因改制引发的近百名员工罢工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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