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以普法为契机狠抓制度建设
2009-04-23 09:17: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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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来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
编者按:近年来,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和“五五普法工作方案”,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工作方法和途径,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全国普法办的充分肯定。2009年3月21日,《法制日报》专版宣传了我公司部分企业的普法、依法治企的做法。现摘编部分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的特色、亮点,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首期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控股的旗舰企业,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1997年3月,公司发行的H股同时在香港和伦敦上市,2006年12月公司发行的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已建立起完整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经理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施董事会决策方案。多年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依法运作,保障了股东利益。
五五普法期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修订了《公司章程》,订制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以完善公司议事制度及披露制度,提高了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依法治企规范运营水平;修订了《公司本部合同管理办法》,制定了《公司所属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指导性意见》、《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办法》、《公司法制建设实施办法》、《公司纠纷处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保护股东权益
多年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不仅致力于经营及拓展公司业务,使股东获得投资收益,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及方法,以使股东及时、准确地获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相关信息,其中包括:严格按照本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定期的及时向股东发布相关信息。历次股东大会均请专职律师到会见证,以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和充分行使权利。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更设立专职部门,安排专职人员,接待来访人员,并公布联系电话,随时答复各种电话查询,同时建立了公司网站,介绍公司的最新动态、过往业绩以及公司管理机构等,以使股东或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加完整的了解。
公司董事会成员具有各种适用于董事会的经验、能力、技能和判断力。公司董事中有电力技术、管理方面的专家,也有财务专家、学者。每位董事不仅阅历丰富,而且精明开通。
公司董事了解其责任、权力及义务,能够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健全决策机构,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公司董事会已设立了审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及新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工作实施细则。三个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其中,审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保证了决策的效率和公正。
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监督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审核委员会会议,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定期检查公司财务和重要事项,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它高级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还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了公司所有股东的知情权。公司特别注重作好投资者关系工作,在依据上市地监管要求及上市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披露的同时,亦主动通过报刊杂志、推介会或新闻发布会、路演及反路演电话、网络等多渠道、多种形式,向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介绍宏观经济、行业发展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业务及业绩等的相关信息。因发布的相关信息精确、真实、客观,相关预测合理、准确,受到投资者、分析员及市场关注,提高了公司乃至行业整体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
2005年和2006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获得《欧洲货币》杂志和《资产》杂志授予的中国最佳管理公司和中国最佳公司治理奖项。
二、加强法制建设,减少运营风险
五五普法以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五五普法宣传活动的同时,着重加强制度建设,抓住重点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经营风险。
公司最近几年迅速扩张,投资增长很快,随之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既保证经营顺畅,又避免风险的发生,大唐国际着重加强了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希望通过加强这一重点环节的管理来带动整个管理体系的完善。为此,公司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修订了的《公司本部合同管理办法》,新制定的《公司所属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指导性意见》、《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办法》、《公司法制建设实施办法》、《公司纠纷处理办法》等。这些制度的颁布保证了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同可控、在控,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对外交往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下一步,公司还将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构建法制建设体系,保证公司依法经营、依法治企。
编者按:近年来,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和“五五普法工作方案”,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工作方法和途径,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全国普法办的充分肯定。2009年3月21日,《法制日报》专版宣传了我公司部分企业的普法、依法治企的做法。现摘编部分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的特色、亮点,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首期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控股的旗舰企业,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1997年3月,公司发行的H股同时在香港和伦敦上市,2006年12月公司发行的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已建立起完整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经理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施董事会决策方案。多年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依法运作,保障了股东利益。
五五普法期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修订了《公司章程》,订制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以完善公司议事制度及披露制度,提高了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依法治企规范运营水平;修订了《公司本部合同管理办法》,制定了《公司所属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指导性意见》、《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办法》、《公司法制建设实施办法》、《公司纠纷处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保护股东权益
多年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不仅致力于经营及拓展公司业务,使股东获得投资收益,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及方法,以使股东及时、准确地获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相关信息,其中包括:严格按照本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定期的及时向股东发布相关信息。历次股东大会均请专职律师到会见证,以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和充分行使权利。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更设立专职部门,安排专职人员,接待来访人员,并公布联系电话,随时答复各种电话查询,同时建立了公司网站,介绍公司的最新动态、过往业绩以及公司管理机构等,以使股东或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加完整的了解。
公司董事会成员具有各种适用于董事会的经验、能力、技能和判断力。公司董事中有电力技术、管理方面的专家,也有财务专家、学者。每位董事不仅阅历丰富,而且精明开通。
公司董事了解其责任、权力及义务,能够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健全决策机构,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公司董事会已设立了审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及新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工作实施细则。三个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其中,审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保证了决策的效率和公正。
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监督职责,对股东大会负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审核委员会会议,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定期检查公司财务和重要事项,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它高级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还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了公司所有股东的知情权。公司特别注重作好投资者关系工作,在依据上市地监管要求及上市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披露的同时,亦主动通过报刊杂志、推介会或新闻发布会、路演及反路演电话、网络等多渠道、多种形式,向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介绍宏观经济、行业发展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业务及业绩等的相关信息。因发布的相关信息精确、真实、客观,相关预测合理、准确,受到投资者、分析员及市场关注,提高了公司乃至行业整体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
2005年和2006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获得《欧洲货币》杂志和《资产》杂志授予的中国最佳管理公司和中国最佳公司治理奖项。
二、加强法制建设,减少运营风险
五五普法以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五五普法宣传活动的同时,着重加强制度建设,抓住重点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经营风险。
公司最近几年迅速扩张,投资增长很快,随之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既保证经营顺畅,又避免风险的发生,大唐国际着重加强了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希望通过加强这一重点环节的管理来带动整个管理体系的完善。为此,公司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修订了的《公司本部合同管理办法》,新制定的《公司所属企业加强合同管理指导性意见》、《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办法》、《公司法制建设实施办法》、《公司纠纷处理办法》等。这些制度的颁布保证了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同可控、在控,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对外交往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下一步,公司还将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构建法制建设体系,保证公司依法经营、依法治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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