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下大规模危险施工被制止――一起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未遂事件引发的思考
2009-04-27 09:24:07 来源:国家电网报
A-
A+
电力18讯: 作者:祁崎 王智军
4月10日,湖北武汉至襄樊电气化铁路建设工地,一派火热景象,新建的铁轨蜿蜒伸向远方。大型机械吊装的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钢柱,犹如钢铁巨人矗立在铁路两边。
“前几天,这些‘巨人’就‘入侵’了电力设施保护区,险些酿成重大事故!”随州供电公司保卫部负责人告诉笔者。电气化铁路施工为何会穿越电力设施保护区?运行中的高压输电线路为什么屡屡成为受伤害的对象?这起未遂的安全事件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现场:危及安全 十万火急
“我是第一个接到铁路建设单位打来电话的,被告知他们的施工可能会在我们输电线路下进行。”随州供电公司输变电部副主任彭红斌说。每接到类似电话,他第一感觉就是担心,担心电网运行的安全。
“3月26日中午,接到电话后,我们就火速赶赴现场,查看有关情况。”彭红斌说。他到现场时震惊了:220千伏随永线下正在进行电气化铁路门形接触网施工。据现场目测,高压线路的最低弧垂处距离铁路接触网只有2.5米,而安全距离应是4米以上。
“不能施工了!必须马上停止施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彭红斌立即阻止施工。然而,对方却称停止施工须得到项目部总部的命令,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叫停施工。一方面,铁路工地上方的220千伏高压线路正在运行;另一方面,电气化铁路施工仍要强行推进。
此时,彭红斌意识到,对方已经严重违反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他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测量,并保护现场。经实测,铁路接触网与高压导线的垂直距离只有2.7米!运行中的高压线路随时有可能对接触网放电!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彭红斌马上与随州供电公司取得联系,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电力警务室的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确认铁路建设单位施工队属于线下违法施工,并向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但铁路施工单位却表示,这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无故停工造成的施工延误,谁都承担不起责任。要停工,必须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现场一度陷入僵局。
处理:多方协调 化险为夷
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随州供电公司将此事件上报随州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领导高度重视,接到电话的当天,便与随州市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人一同赶往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在现场,随州供电公司保卫部负责人向领导小组领导介绍,《电力法》第7章第5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第5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而某施工单位擅自在220千伏随永线下施工,已经危及电网的安全。在铺设铁路路基和轨道的同时,又架空建设电气化铁路门型接触网,完全穿越了电力设施保护区,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我国《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明确规定,220千伏电压导线与铁路承力索或与接触线的最小垂直距离为4米。而现场距离只有2.7米。
随州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察看施工现场后,当即表示: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任何施工单位都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施工。该接触网已严重威胁电网和人身的安全,必须无条件拆除。拆除后,双方进行协商,拿出可行解决方案,方可进行施工。
在当地政府部门的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铁路施工方表示同意拆除。当天19点30分,随州供电公司在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后,连夜拆除了接触网。
思考:建立机制 依法维权
威胁电网安全的隐患被排除了,然而萦绕在人们心头的疑虑却迟迟没有退去。
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随州供电公司输变电部副主任刘家艮,长期都在思考:他们管辖的5条共260千米长的220千伏输电线路,跨越了高山、湖泊、铁路、居民区,如何保证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
这一次“意外”,颇让刘家艮头痛:“大型公路、铁路建设,需要跨越高压线路保护区,他们的管理权限不在地方,甚至牵涉铁路局,牵涉跨省的管理,小小的地级供电企业,确实面临尴尬。”
随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徐自杰也同样担忧:“随着国家拉动内需政策的启动,4万亿投资将大幅拉动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多的公路、铁路建设工程上马,这些大工程会不会对运行中的电网产生影响?”
刘家艮说,输变电部所辖110千伏文峰变电站的身后,就是武汉到丹江的电气化铁路复线工地。目前,他们已经获知,新铁路建设即将在变电站不远处拉开帷幕,这些新开工的项目,很可能对电网造成新的威胁。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区的管理办法,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建设项目‘入侵’保护区的问题。要请政府更多的职能部门参与进来。当然,这也是一个与社会联动的问题。”徐自杰表示,这个新的管理办法有望在年内推出。
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机制,加强与政府的联动,依法维权――这些都是这起未遂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
▲湖北武汉至襄樊电气化铁路建设工地,大型机械正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
与高压电线安全距离不足的电气化铁路门形接触网在220千伏随永线下被立起来。
电力高压线路遭遇重大建设项目“入侵”的尴尬局面,将会日益凸显。电力设施保护仍然是供电企业和政府以及公众关注的话题。
重大项目施工方看中的是速度与进度,至于是否“入侵”了电力设施保护区,似乎与己无关,更何况他们承建的是国家重点工程。殊不知,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区,既是为了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也是为了保证施工方和他人的人身和用电安全,各方切勿马虎行事。
因此,无论怎样的施工,都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加强事前防范,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在进行重点工程规划时,就应先考虑到电力高压线路的存在与安全,从而有效地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4月10日,湖北武汉至襄樊电气化铁路建设工地,一派火热景象,新建的铁轨蜿蜒伸向远方。大型机械吊装的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钢柱,犹如钢铁巨人矗立在铁路两边。
“前几天,这些‘巨人’就‘入侵’了电力设施保护区,险些酿成重大事故!”随州供电公司保卫部负责人告诉笔者。电气化铁路施工为何会穿越电力设施保护区?运行中的高压输电线路为什么屡屡成为受伤害的对象?这起未遂的安全事件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现场:危及安全 十万火急
“我是第一个接到铁路建设单位打来电话的,被告知他们的施工可能会在我们输电线路下进行。”随州供电公司输变电部副主任彭红斌说。每接到类似电话,他第一感觉就是担心,担心电网运行的安全。
“3月26日中午,接到电话后,我们就火速赶赴现场,查看有关情况。”彭红斌说。他到现场时震惊了:220千伏随永线下正在进行电气化铁路门形接触网施工。据现场目测,高压线路的最低弧垂处距离铁路接触网只有2.5米,而安全距离应是4米以上。
“不能施工了!必须马上停止施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彭红斌立即阻止施工。然而,对方却称停止施工须得到项目部总部的命令,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叫停施工。一方面,铁路工地上方的220千伏高压线路正在运行;另一方面,电气化铁路施工仍要强行推进。
此时,彭红斌意识到,对方已经严重违反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他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测量,并保护现场。经实测,铁路接触网与高压导线的垂直距离只有2.7米!运行中的高压线路随时有可能对接触网放电!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彭红斌马上与随州供电公司取得联系,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电力警务室的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确认铁路建设单位施工队属于线下违法施工,并向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但铁路施工单位却表示,这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无故停工造成的施工延误,谁都承担不起责任。要停工,必须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现场一度陷入僵局。
处理:多方协调 化险为夷
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随州供电公司将此事件上报随州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领导高度重视,接到电话的当天,便与随州市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人一同赶往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在现场,随州供电公司保卫部负责人向领导小组领导介绍,《电力法》第7章第5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第5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而某施工单位擅自在220千伏随永线下施工,已经危及电网的安全。在铺设铁路路基和轨道的同时,又架空建设电气化铁路门型接触网,完全穿越了电力设施保护区,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我国《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明确规定,220千伏电压导线与铁路承力索或与接触线的最小垂直距离为4米。而现场距离只有2.7米。
随州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察看施工现场后,当即表示: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任何施工单位都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施工。该接触网已严重威胁电网和人身的安全,必须无条件拆除。拆除后,双方进行协商,拿出可行解决方案,方可进行施工。
在当地政府部门的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铁路施工方表示同意拆除。当天19点30分,随州供电公司在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后,连夜拆除了接触网。
思考:建立机制 依法维权
威胁电网安全的隐患被排除了,然而萦绕在人们心头的疑虑却迟迟没有退去。
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随州供电公司输变电部副主任刘家艮,长期都在思考:他们管辖的5条共260千米长的220千伏输电线路,跨越了高山、湖泊、铁路、居民区,如何保证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
这一次“意外”,颇让刘家艮头痛:“大型公路、铁路建设,需要跨越高压线路保护区,他们的管理权限不在地方,甚至牵涉铁路局,牵涉跨省的管理,小小的地级供电企业,确实面临尴尬。”
随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徐自杰也同样担忧:“随着国家拉动内需政策的启动,4万亿投资将大幅拉动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多的公路、铁路建设工程上马,这些大工程会不会对运行中的电网产生影响?”
刘家艮说,输变电部所辖110千伏文峰变电站的身后,就是武汉到丹江的电气化铁路复线工地。目前,他们已经获知,新铁路建设即将在变电站不远处拉开帷幕,这些新开工的项目,很可能对电网造成新的威胁。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区的管理办法,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建设项目‘入侵’保护区的问题。要请政府更多的职能部门参与进来。当然,这也是一个与社会联动的问题。”徐自杰表示,这个新的管理办法有望在年内推出。
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机制,加强与政府的联动,依法维权――这些都是这起未遂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
▲湖北武汉至襄樊电气化铁路建设工地,大型机械正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
与高压电线安全距离不足的电气化铁路门形接触网在220千伏随永线下被立起来。
电力高压线路遭遇重大建设项目“入侵”的尴尬局面,将会日益凸显。电力设施保护仍然是供电企业和政府以及公众关注的话题。
重大项目施工方看中的是速度与进度,至于是否“入侵”了电力设施保护区,似乎与己无关,更何况他们承建的是国家重点工程。殊不知,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区,既是为了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也是为了保证施工方和他人的人身和用电安全,各方切勿马虎行事。
因此,无论怎样的施工,都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加强事前防范,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在进行重点工程规划时,就应先考虑到电力高压线路的存在与安全,从而有效地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
2019-02-02

- 龙源电力原总经理李恩仪涉嫌违
2018-12-13

- 中煤科工董事长王金华涉嫌严重
2018-11-20

- 北京电力公司基层单位法治工作
2018-10-25

- 那个大年初一下井检查生产的安
2018-09-30
热点排行
- · 龙源电力原总经理李恩仪涉嫌违法犯罪被查
- · 中煤科工董事长王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 ·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子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 · 触电人身伤害案件压降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在行动!
- · 国家电网召开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启动会
- · 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鲁当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 内蒙古能源建投集团董事长鲁当柱被调查
- · 那个大年初一下井检查生产的安徽煤电大佬,退休四年后落马了
- · 国家电网公司在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和全国普法办2018年“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取得佳绩
- · 国网浙江电力大力开展打击窃电及违约用电专项行动,推广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开展反窃查违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