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供电组织学习《劳动合同法》
2007-09-05 16:47:16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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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9月3日,江苏海安供电公司组织全体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专职学习了《劳动合同法》,旨在进一步防范劳动用工风险,规范用工制度。
学习中大家就《劳动合同法》出台的目的、意义和背景进行了探讨,并对该公司当前用工情况进行了分析。随后,相关人员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种类,试用期的规定,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经济补偿规定,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发包人连带责任,劳动合同的解除等十个方面内容。
通过学习,大家达成了共识:一是要带头组织全体职工学好《劳动合同法》,用法律指导实际工作;二是要认真研究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在执行《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拿出整改措施;三是要规范劳动用工,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四是凡涉及到劳务发包问题,都要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法人企业施工。(孙乾丽 李存根)
相关链接:《劳动合同法》明年一月施行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自《劳动法》颁布施行13年来,又一部重要的劳动法律,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们要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全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学习中大家就《劳动合同法》出台的目的、意义和背景进行了探讨,并对该公司当前用工情况进行了分析。随后,相关人员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种类,试用期的规定,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经济补偿规定,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发包人连带责任,劳动合同的解除等十个方面内容。
通过学习,大家达成了共识:一是要带头组织全体职工学好《劳动合同法》,用法律指导实际工作;二是要认真研究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在执行《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拿出整改措施;三是要规范劳动用工,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四是凡涉及到劳务发包问题,都要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法人企业施工。(孙乾丽 李存根)
相关链接:《劳动合同法》明年一月施行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自《劳动法》颁布施行13年来,又一部重要的劳动法律,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们要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全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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