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树”“线”矛盾
2007-09-25 14:46:13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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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生长旺盛的树木与电力线路之间的距离,严重影响了电力安全,遇上狂风暴雨,尤其需要注意。那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究竟是‘电让树’还是‘树让电’呢?最近,北郊蒋岗社区居民做出了很好的回答。”9月11日,湖北随州电视台民生新闻栏目《社会全方位》的一则消息,在广大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对“树”“线”之间矛盾的关注。
变电站旁的社区
蒋岗社区位于随州城北郊,这里位置特殊,随州市的两座变电站均在社区范围内,一座是220千伏随州站,一座是110千伏蒋岗站。因历史原因,该社区的居民以建电站占用土地为由,长期使用低价电。2006年,在开展电力秩序整顿中,随州供电公司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一举扭转了被动局面,该社区所有居民全部实现了同网同价。
同价后,又面临着一个新课题――线路通道的清障。由于蒋岗社区位于变电站的出线位置,其进出线路的通道被密密麻麻的树木所遮挡,由此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到下雨,这里的线路就会接地速断。裸线把大树烧枯的现象时有发生,树枝穿进绝缘线里,也影响了线路正常运行。2006年,因蒋岗社区树障原因,引起跨越该社区的随73线、随86线高压故障就有十余起。” 提到社区以前的线路运行状况时,随州市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杨仕成无奈地摇头。
要清理树障必须取得林业部门的许可,随州供电公司在办理了砍伐林木的有关合法手续后,却遭遇到树权所有人――社区居民的阻拦。
“在蒋岗社区,高压线下一些树林和苗圃,有居民以前种植的,也有突击栽种的。要想砍伐,需要付出‘代价’。” 杨仕成说,社区某些居民对于需要清障的树木漫天要价,少则数千,多则上万。清障工作一度陷入停滞。
真情感动客户
“砍伐高压线下的树木要视不同的情况分类处理。”参与清障的随州供电公司保卫部副主任王国平介绍说,清障的经济补偿仅限于“先有树后有线”的情况,而对于“先有线后有树”则属无偿砍伐。
“供电公司不可能面对每一个树权所有人,必须通过当地的村民组织开展清障。”王国平说,随州供电公司通过借助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融洽关系,对需砍伐树木统一分类,统一标准,由社区直接对口居民协调处理砍伐事宜。“真诚平等的沟通与交流是取得信任的基础。”在蒋岗社区,由供电公司领导与居委会领导联合召开的协调会就有五次。
“对于居民提出的正当理由,我们要尊重和理解。”参与协调会的随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苏公亮说,双方本着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的理念,逐步达成了共识。
很快,蒋岗社区居委会领导的思想也统一了,从社区党员干部做起,全力支持供电公司依法砍伐线下树障。大家走村串户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以案说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潜移默化的改变居民的思想认识和抵制情绪。同时,在砍伐现场,供电职工“不喝居民一口水,不吃居民一口饭”,以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感动着社区居民。
清障后的思考
经过十天的连续作战,蒋岗社区树障清砍工作全面告捷。供电职工共清理砍伐树障1200余棵,打通了四条线路、总长五千米的通道,确保了通过该社区的数条电力线路的可靠供电。
“清障之后,我们感到解决‘树’‘线’的矛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随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苏公亮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随着《物权法》10月1日的实施,保护树权人的利益成为法律的必然要求,因此尊重树权人利益要上升到法律高度来认识。同时,对于部分树木的赔偿标准也有待商榷,可否由省一级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和出台有关标准。
砍伐线路通道内的树木不是一项短期行为,必须依靠健全的长效机制进行管理。苏公亮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对公民法律知识的宣传,增强他们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另一方面,供电企业对于修剪过的林木要及时巡查和补充修剪,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苏公亮也同时表示,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和树权人的双重理解和支持,才是解决“树”“线”矛盾的根本所在。(匡志鸿)
变电站旁的社区
蒋岗社区位于随州城北郊,这里位置特殊,随州市的两座变电站均在社区范围内,一座是220千伏随州站,一座是110千伏蒋岗站。因历史原因,该社区的居民以建电站占用土地为由,长期使用低价电。2006年,在开展电力秩序整顿中,随州供电公司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一举扭转了被动局面,该社区所有居民全部实现了同网同价。
同价后,又面临着一个新课题――线路通道的清障。由于蒋岗社区位于变电站的出线位置,其进出线路的通道被密密麻麻的树木所遮挡,由此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到下雨,这里的线路就会接地速断。裸线把大树烧枯的现象时有发生,树枝穿进绝缘线里,也影响了线路正常运行。2006年,因蒋岗社区树障原因,引起跨越该社区的随73线、随86线高压故障就有十余起。” 提到社区以前的线路运行状况时,随州市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杨仕成无奈地摇头。
要清理树障必须取得林业部门的许可,随州供电公司在办理了砍伐林木的有关合法手续后,却遭遇到树权所有人――社区居民的阻拦。
“在蒋岗社区,高压线下一些树林和苗圃,有居民以前种植的,也有突击栽种的。要想砍伐,需要付出‘代价’。” 杨仕成说,社区某些居民对于需要清障的树木漫天要价,少则数千,多则上万。清障工作一度陷入停滞。
真情感动客户
“砍伐高压线下的树木要视不同的情况分类处理。”参与清障的随州供电公司保卫部副主任王国平介绍说,清障的经济补偿仅限于“先有树后有线”的情况,而对于“先有线后有树”则属无偿砍伐。
“供电公司不可能面对每一个树权所有人,必须通过当地的村民组织开展清障。”王国平说,随州供电公司通过借助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融洽关系,对需砍伐树木统一分类,统一标准,由社区直接对口居民协调处理砍伐事宜。“真诚平等的沟通与交流是取得信任的基础。”在蒋岗社区,由供电公司领导与居委会领导联合召开的协调会就有五次。
“对于居民提出的正当理由,我们要尊重和理解。”参与协调会的随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苏公亮说,双方本着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的理念,逐步达成了共识。
很快,蒋岗社区居委会领导的思想也统一了,从社区党员干部做起,全力支持供电公司依法砍伐线下树障。大家走村串户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以案说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潜移默化的改变居民的思想认识和抵制情绪。同时,在砍伐现场,供电职工“不喝居民一口水,不吃居民一口饭”,以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感动着社区居民。
清障后的思考
经过十天的连续作战,蒋岗社区树障清砍工作全面告捷。供电职工共清理砍伐树障1200余棵,打通了四条线路、总长五千米的通道,确保了通过该社区的数条电力线路的可靠供电。
“清障之后,我们感到解决‘树’‘线’的矛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随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苏公亮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随着《物权法》10月1日的实施,保护树权人的利益成为法律的必然要求,因此尊重树权人利益要上升到法律高度来认识。同时,对于部分树木的赔偿标准也有待商榷,可否由省一级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和出台有关标准。
砍伐线路通道内的树木不是一项短期行为,必须依靠健全的长效机制进行管理。苏公亮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对公民法律知识的宣传,增强他们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另一方面,供电企业对于修剪过的林木要及时巡查和补充修剪,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苏公亮也同时表示,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和树权人的双重理解和支持,才是解决“树”“线”矛盾的根本所在。(匡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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