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请人改装电表偷电获刑
2009-09-23 12:17: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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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来源:青年报 作者:瞿艳花 朱燕亮
为贪图小便宜,请人上门改装电表窃电,不料竟然换来了一场官司。昨天,虹口法院当庭宣判,参与窃电的居民蔡某被判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吕某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其余3人分别被判罚金。上门为这5名居民改装电表的华子强(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款5000元。
近年来,参与窃电的居民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连大学生、高档小区业主都参与其中,对此,市供电公司除加大稽查力度外,还依靠法律由公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本市首例居民因窃电引发的刑事案。
各有所需两方牟利
三四年前,无业游民华子强路过一菜场时,恰好碰到小摊贩在进行水电煤“节能改造”,精明的华子强马上嗅到了商机,他立即花了400元“拜师学艺”。很快,“学有所成”的华子强通过自己的关系网招揽了众多客户为其改装电表,每户收取200至300元的好处费,赚得盆满钵满。
租住在祥德路134号2楼的蔡某就是他的客户之一,2007年6月的一天,华子强按照事先约定,携带电表箱专用钥匙等工具来到蔡某的住处,采用使电表转速变慢的方法,对该处的电表进行了改装。
“老蔡就住在我们楼下,想想自己家里摆了3桌麻将台,平时也挺耗电的,所以楼下来动员我一起改电表时,我就心动了。”楼上邻居吕某说。
经上海市电力公司沪北供电公司核定,自2007年7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间,蔡某窃得电能价值共计人民币6138.97元。而吕某在2007年7月1日至次年7月15日期间,窃得电能价值共计人民币7776.97元。让人惊讶的是,这其中还有一个是生于1979年的大学生张某,事后她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亮和蔡某、吕某等分别结伙,秘密窃取公共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昨天,虹口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除将电费补交给供电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外,华子强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蔡某被判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吕某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其余3人分别被判罚金。
电力公司“杀一儆百”
根据《电力法》相关条例,窃电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这之前,电力公司从未对居民“动刀”,多以罚款并劝导教育作结。
电力公司工作人员透露,之所以这次下定决心惩治,是因为近年来,参与窃电的居民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人群更加分散。对此,上个月,市电力公司一晚上就出动1200余人突击检查了13500多户用电单位,联合警方开展为期一周的整治。
“而今天这个判例也是想提醒市民,莫要贪小便宜吃了大亏。”工作人员称。
关注焦点
1今年上半年查处窃电户数达26884户
“从上个月15日至31日,仅半个月就查获了1003起居民窃电事件。”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仅如此,每年的窃电数量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电力公司最近几年窃电查处的数据统计,2006-2008年查实的窃电户数分别为10566、16152、35388户,其中,居民窃电户占查实户数的70%以上。2009年上半年查实的窃电户数就达26884户。
而更让工作人员感到不解的是,以往窃电现象在一些困难群众聚集地区相对比较多,如今许多高档小区的居民也纷纷加入其中。从近期查获的情况看,有新梅共和城、鸿宝一村、塘外文化小区等这样的文明小区,嘉定江桥二村等普通小区,华灵路康泰新城等中档小区,还有通州路188号香港丽苑这样较高档小区。
窃电风气还在部分小区迅速蔓延,嘉定的江桥、丰庄地区;普陀的桃浦、真如地区,几乎每个楼栋都有人在窃电,造成“不窃电就太傻”的跟风现象。
2人手缺乏无法普查且执法屡遭阻挠
窃电将有可能换来官司,既然这样,那为什么这么多人还敢“顶风作案”?据了解,查处的难度不在于技术,而在于人力成本。基本上,只要稽查人员上门检查,都能查得到。
“首先是看贴在电表上的防伪标签封印有没有被动过,如果电表被打开过,那看封印就一目了然。其次,用专用设备检查一下就可以判断出电线是否被动过。”
然而,现在的问题在于,供电局无法抽调出这么多人手,去查处窃电现象。
退而言之,即使稽查人员到了现场,也常常受到阻挠,严重时稽查员还被人包围推搡甚至被打,根本就无法接近电表。
3电力公司出台系列应对措施多管齐下
在菜市场门口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经常有改装电表的违法人员向居民推销窃电生意,也有居民看到邻居或亲朋好友家里窃电,主动要来手机号码,请这些人上门服务。抓捕行动中,警方从犯罪嫌疑人挎包中倒出大量的作案工具,包括封印、U型管、电笔、导线、熔丝等。
为有效遏制窃电现象,电力公司出台系列措施多管齐下。比如通过“95598电力热线”反窃电有奖举报,进一步激发群众与窃电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自2000年窃电举报电话设立到今年6月,95598共受理窃电举报78962起。
在技术防范措施上,加大投入,积极开展计量装置防窃电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对窃电多发地区、多发行业用户的计量装置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安装了2万台多功能电能量采集终端进行在线监测,逐步从技术手段上增强防窃电能力。
此外,电力部门利用外部有效资源,建立健全多方联动机制,进行综合治理。今年6月,电力公司与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把窃电等不良信用信息录入联合征信系统,用户的窃电行为将对其企业经营和个人经济社会活动产生消极影响。
【相关法律规定】
●今年1月1日新实施的《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第15条第7款、第20条故意使电力企业的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扰乱用电秩序的,由市或者区县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定》第21条盗窃、损毁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安全运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种窃电方式】
●一线一地窃电方式,将进电表三号零线断开,利用接地线与零线相接构成回路,这种方法将使居民楼水管带电,严重威胁市民人身安全。
●插“U”型电线(将电表进出线跨接直连,致使电表转速变慢)。
●电线直接绕过电表,使电表不转动。
为贪图小便宜,请人上门改装电表窃电,不料竟然换来了一场官司。昨天,虹口法院当庭宣判,参与窃电的居民蔡某被判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吕某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其余3人分别被判罚金。上门为这5名居民改装电表的华子强(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款5000元。
近年来,参与窃电的居民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连大学生、高档小区业主都参与其中,对此,市供电公司除加大稽查力度外,还依靠法律由公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本市首例居民因窃电引发的刑事案。
各有所需两方牟利
三四年前,无业游民华子强路过一菜场时,恰好碰到小摊贩在进行水电煤“节能改造”,精明的华子强马上嗅到了商机,他立即花了400元“拜师学艺”。很快,“学有所成”的华子强通过自己的关系网招揽了众多客户为其改装电表,每户收取200至300元的好处费,赚得盆满钵满。
租住在祥德路134号2楼的蔡某就是他的客户之一,2007年6月的一天,华子强按照事先约定,携带电表箱专用钥匙等工具来到蔡某的住处,采用使电表转速变慢的方法,对该处的电表进行了改装。
“老蔡就住在我们楼下,想想自己家里摆了3桌麻将台,平时也挺耗电的,所以楼下来动员我一起改电表时,我就心动了。”楼上邻居吕某说。
经上海市电力公司沪北供电公司核定,自2007年7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间,蔡某窃得电能价值共计人民币6138.97元。而吕某在2007年7月1日至次年7月15日期间,窃得电能价值共计人民币7776.97元。让人惊讶的是,这其中还有一个是生于1979年的大学生张某,事后她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亮和蔡某、吕某等分别结伙,秘密窃取公共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昨天,虹口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除将电费补交给供电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外,华子强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蔡某被判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吕某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其余3人分别被判罚金。
电力公司“杀一儆百”
根据《电力法》相关条例,窃电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这之前,电力公司从未对居民“动刀”,多以罚款并劝导教育作结。
电力公司工作人员透露,之所以这次下定决心惩治,是因为近年来,参与窃电的居民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人群更加分散。对此,上个月,市电力公司一晚上就出动1200余人突击检查了13500多户用电单位,联合警方开展为期一周的整治。
“而今天这个判例也是想提醒市民,莫要贪小便宜吃了大亏。”工作人员称。
关注焦点
1今年上半年查处窃电户数达26884户
“从上个月15日至31日,仅半个月就查获了1003起居民窃电事件。”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仅如此,每年的窃电数量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电力公司最近几年窃电查处的数据统计,2006-2008年查实的窃电户数分别为10566、16152、35388户,其中,居民窃电户占查实户数的70%以上。2009年上半年查实的窃电户数就达26884户。
而更让工作人员感到不解的是,以往窃电现象在一些困难群众聚集地区相对比较多,如今许多高档小区的居民也纷纷加入其中。从近期查获的情况看,有新梅共和城、鸿宝一村、塘外文化小区等这样的文明小区,嘉定江桥二村等普通小区,华灵路康泰新城等中档小区,还有通州路188号香港丽苑这样较高档小区。
窃电风气还在部分小区迅速蔓延,嘉定的江桥、丰庄地区;普陀的桃浦、真如地区,几乎每个楼栋都有人在窃电,造成“不窃电就太傻”的跟风现象。
2人手缺乏无法普查且执法屡遭阻挠
窃电将有可能换来官司,既然这样,那为什么这么多人还敢“顶风作案”?据了解,查处的难度不在于技术,而在于人力成本。基本上,只要稽查人员上门检查,都能查得到。
“首先是看贴在电表上的防伪标签封印有没有被动过,如果电表被打开过,那看封印就一目了然。其次,用专用设备检查一下就可以判断出电线是否被动过。”
然而,现在的问题在于,供电局无法抽调出这么多人手,去查处窃电现象。
退而言之,即使稽查人员到了现场,也常常受到阻挠,严重时稽查员还被人包围推搡甚至被打,根本就无法接近电表。
3电力公司出台系列应对措施多管齐下
在菜市场门口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经常有改装电表的违法人员向居民推销窃电生意,也有居民看到邻居或亲朋好友家里窃电,主动要来手机号码,请这些人上门服务。抓捕行动中,警方从犯罪嫌疑人挎包中倒出大量的作案工具,包括封印、U型管、电笔、导线、熔丝等。
为有效遏制窃电现象,电力公司出台系列措施多管齐下。比如通过“95598电力热线”反窃电有奖举报,进一步激发群众与窃电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自2000年窃电举报电话设立到今年6月,95598共受理窃电举报78962起。
在技术防范措施上,加大投入,积极开展计量装置防窃电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对窃电多发地区、多发行业用户的计量装置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安装了2万台多功能电能量采集终端进行在线监测,逐步从技术手段上增强防窃电能力。
此外,电力部门利用外部有效资源,建立健全多方联动机制,进行综合治理。今年6月,电力公司与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把窃电等不良信用信息录入联合征信系统,用户的窃电行为将对其企业经营和个人经济社会活动产生消极影响。
【相关法律规定】
●今年1月1日新实施的《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第15条第7款、第20条故意使电力企业的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扰乱用电秩序的,由市或者区县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定》第21条盗窃、损毁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安全运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种窃电方式】
●一线一地窃电方式,将进电表三号零线断开,利用接地线与零线相接构成回路,这种方法将使居民楼水管带电,严重威胁市民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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